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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圖 半島全媒體記者 潘立超
近日,為進一步加強港船管理,維護市南區(qū)沿海及海上治安秩序穩(wěn)定,6月3日至4日,市南區(qū)公安邊防大隊連續(xù)兩天晚上統(tǒng)一部署開展了“夜海清查”行動,取得顯著成效。
行動中,該大隊在轄區(qū)漁港、碼頭、停泊點開展“拉網式”清查,采取海上查與岸上查相結合、查處違法與督促整改相結合等方式,圍繞出海船舶證件是否齊全、報關和年審是否及時,人、證是否相符,船名號是否粉刷等內容,及時查處和整治了未辦理、不攜帶有效證件出海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督促漁船民及時辦理出海手續(xù),粉刷船名船號,堵塞海上管理漏洞。期間,共檢查船舶50余艘次,漁船民120余人次,查處邊防行政案件1起,處罰未辦理登記有關證件的違規(guī)出海人員1人,對其進行了4000元的罰款。
對于船艇出海應該注意的事項,半島記者咨詢了市南公安邊防大隊八大峽邊防派出所民警,根據(jù)201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 《山東省沿海船舶邊防治安管理條例》,任何出海船舶都要有出海船舶戶口簿,船上所有的人都必須辦理出海船民證并且隨身攜帶,在辦這些證之前,需要先到漁政部門辦理船舶所有權證等其他相關手續(xù)。公開資料顯示,去年9月1日至今年5月1日,光市南邊防大隊就一共查獲了130艘沒有攜帶船舶戶口簿的船舶,二百多名沒有攜帶船民證的人員依法接受了處罰。
邊防民警告訴記者,跟平時開車需要駕駛證一樣,開船同樣也需要相關證件,正常情況下,釣魚船辦理船舶戶口簿前,船長都要培訓,相關的船舶和游艇也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另外還有對船舶行駛的海域進行報備,只要是手續(xù)齊全的話,出海是沒有問題的。如果乘坐沒有辦理船舶戶口簿的 “黑船”去海釣,未經培訓的船長不僅技術存在隱患,還可能把船開到巨輪的航道上,很容易被撞翻。
[編輯: 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