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劉鑫 尹彥鑫
海上養殖網箱頻頻被破壞,黃島區瑯琊鎮齋堂島附近的漁民損失達百余萬,漁民發現四艘采砂船晝伏夜出形跡可疑,但漁民卻無可奈何。接群眾反映后,黃島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與黃島公安分局等多部門緊密配合,深夜出擊將四艘盜采海砂的船只控制,并將漏網之魚擒獲。最終7名主犯因涉嫌非法采礦罪被判處8至9個月的有期徒刑,據“砂耗子”張某交代,他們都是江蘇人,正是一船砂4萬的利潤,他們才鋌而走險,駕駛貨船來盜采海砂。
被黃島執法人員依法查扣的盜砂船。
■報案
盜砂船致漁民損失百余萬
2016年3月初,青島市黃島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接群眾王先生舉報稱:在青島市黃島區瑯琊鎮齋堂島海域附近有偷海砂的嫌疑船只,并且這些船只給當地漁民帶來了不小的經濟損失。
“這些盜砂船太氣人了,它們非常猖狂,不按照正常航道走,在海上橫沖直闖,而且還開著大船嚇唬我們,我們養殖的網箱很多都被他們扯壞了,現在我們損失慘重,你們趕快過來制止他們吧,別再禍害我們了。”漁民王先生表示。事后統計,受損失的漁民共有3家,損失總額高達一百多萬元,令人氣憤的是作案后他們很快逃跑。
接到這條線索后,黃島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因為非法采砂不僅給漁民造成經濟損失,并且還嚴重破壞海底生態平衡,甚至會給被盜挖海域帶來不可逆的破壞。對此執法局高度重視,一方面責成屬地管轄的執法三大隊安撫舉報群眾情緒,并引導群眾積極配合開展情況摸排工作;另一方面安排執法三大隊一名副大隊長帶領1名巡察隊員開展抵近偵查工作,先后利用十余天的時間走訪事發海域附近漁民,詳細掌握盜采海砂船只的基本情況。
■摸排
四艘盜砂船配備反偵查設備
執法人員告訴記者,為了掌握幾艘偷砂船的情況,執法人員兵分多路進行偵查,搜集相關證據,通過深入細致摸排,準確掌握了涉案情況:近期出現在黃島區瑯琊海域從事盜采海砂行為的船只共有4艘,每次動用船只數量不固定,間隔周期為1~2天,晝伏夜出,利用夜色掩護由日照海域進入黃島瑯琊海域從事盜采海砂行為。
“他們反偵查意識很強,執法船一靠近他們就逃跑。”執法人員表示,這些盜砂船非常狡猾,為更準確地掌握盜采海砂船只的基本情況,偵查小組積極協調附近漁民,在夜間盜采海砂船只作業期間,冒險搭乘木制漁船抵近偵查、取證,詳細掌握盜采海砂船只的作業規律、船員數量、人員構成等基本信息。經偵查最終確定,4艘盜采海砂船只均為江蘇籍船只,且均非法安裝避碰儀,可實時監測船只附近40海里情況,并能準確顯示鄰近船只是否為執法船只。
■出擊
“盲航”以免打草驚蛇
據警方負責人介紹,為了人贓俱獲,執法人員決定等待機會深夜進行抓捕,機會終于來了!3月16日晚7時30分,在現場蹲點的執法人員發現,4艘盜砂船已經先后趕到齋堂島以東海域開始偷砂,接到反映后,執法人員迅速集結,晚8時,在積米崖碼頭待命的40多名執法人員分別登上4艘執法船,迅速出發趕往事發地點。
“經過前期的調查,我們了解到,盜砂船上裝有避碰儀等比較先進的系統。如果我們的執法船開著燈和導航系統,他們就能捕捉到信號,就會提前逃跑。”執法人員告訴記者,針對盜采海砂船只反偵查能力極強的特點,專項行動小組指揮員積極與執法船協調商定采取航海史上罕見的燈光管制、通訊管制,安排4名執法人員在船舷兩側微弱的月光下利用肉眼偵查,防止碰撞。
在距離4艘盜采海砂船只7海里處,現場指揮員按照行動方案快速部署登臨快艇下水啟動備航,4個登臨小組的執法隊員分別乘快艇借助無線對講系統采取“盲航”方式抵靠涉案船只,準備迅速登臨,“當時我們預備了好幾套方案,隨時應對突發情況。”執法人員告訴記者,由于是“盲航”,執法人員登臨的快艇幾次差點相撞。
■查扣
突襲成功,盜砂者蒙了
黃島公安分局辦案民警告訴記者,當時風浪很大,他們站在船頭進行偵查,寒風中執法人員凍得瑟瑟發抖,而且海上還有大霧,稍微不慎就會和別的來往船只發生碰撞,一路上他們小心翼翼,很快到達了采砂地點,等執法人員趕到最北面的一條盜砂船旁邊發現,這條船簡直是龐然大物,比他們的執法快艇高出一米半左右,“當時的情況非常危急,如果被他們發現麻煩可就大了。”執法人員回憶道,當時他們的執法快艇與盜砂船噸位對比懸殊,如果被盜砂船發現逃走,他們的執法船根本不敢靠前,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撞翻,黑暗中執法人員互相幫襯著,迅速登上盜砂船,執法人員看到,盜砂人員正在開動機器偷砂,“當時現場機器轟鳴,海浪相互拍打的聲音很大,面對面說話都聽不見。”執法人員說,當時幾名“砂耗子”正偷砂,對執法人員的到來毫無察覺。
“我們是黃島區執法人員,你們涉嫌盜竊海砂,全都不要動,趕緊把發動機關上,站成一排。”執法人員迅速上前,將這條船上的多名盜砂人員控制住,然后又分頭登上其他3艘船,將盜砂者全部集中到了一起。“因為我們事先的準備工作做得充分,這次突襲非常完美,當我們上船后,那些砂耗子當時一時沒有反應過來,有幾個愣在那里不知所措,因此也沒有反抗。”執法人員介紹,此后,他們在每條盜砂船上都安排了執法人員。
專項行動小組執法人員依法將4艘涉事船只編隊后航行近7個小時于3月17日6時許扣押至薛家島魯海豐碼頭,并依法對4艘船只的船東、船長帶離進行調查詢問。3月17日晚11時30分涉事船東、船長等人被移交到黃島公安分局予以刑事立案偵查。
盜砂船上的挖土機。
犯罪嫌疑人指認銷贓的地點。(A14~A15版圖片均為資料圖片)
[ 進展 ]
黃島區首起盜挖海砂案,7名人員獲刑
2017年初,黃島區檢察院針對張軍等犯罪嫌疑人駕駛采砂船非法盜砂一案提起公訴,這也是黃島區檢察院以非法采礦罪提起公訴的首起盜挖海砂案。經黃島法院一審宣判,張某、王某某等7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和8個月。黃島區檢察院檢察長門洪訓介紹,2016年2月至3月間,在沒有取得《海域使用權證》《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張某、王某某等7人,分別帶領船員駕駛采砂船,在黃島區瑯琊鎮齋堂島附近海域,分別采挖海砂2200噸、2600噸、3000噸和3200噸,分別非法獲利71000元、74000元、63000元和70000元。
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后,辦案人員發現,7名被告人的銷贓數額均未達到最低10萬元的追訴標準,案件面臨捕后不判的困境。黃島區檢察院公訴部門多次召開部門會議,終于找到了新的突破口。
按照《關于辦理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凡在禁采區開采礦產的資源價值在5萬元以上即構成非法采礦罪。張洪洲等人盜采海砂區域屬于2013年新建的國家級海洋特別保護區(海洋公園),該保護區為禁采區。進入開庭審理階段,公訴部門以客觀準確、有理有據的公訴意見,依法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得到了法庭的判決支持,最終張軍、王梁宇等7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和8個月。
[ 揭秘 ]
一晚上賺4萬元,為了牟利鋌而走險
記者了解到,早在2010年,針對近海非法采砂活動猖獗,黃島區政法委就聯合公安、海洋漁業、邊防大隊等部門聯合開展了以打擊盜挖海砂為重點的“碧海2010”專項執法行動,當時已查獲盜砂船8艘,行政處罰6艘,罰款60余萬元,其中17名非法盜挖海砂的“砂耗子”首次被刑拘。據了解,海砂是海洋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非法彩砂給漁業資源帶來很大的破壞,在青島前海、竹岔島以北2號錨地附近海域,這里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活化石文昌魚以及面條魚、梭子蟹的自然繁衍區,當時的采砂給海洋資源帶來很大的破壞,執法人員表示,盜采海砂一方面會損壞養殖設施,降低養殖水產品產量;另一方面會造成海床塌陷、海域污染,嚴重破壞海底地形和海洋環境,對新區的海岸線資源和“藍色海灣”破壞巨大。此外,如果盜砂船產生油料泄漏,就會給附近的海域帶來污染,后果不堪設想。
“說到底是利益讓他們鋌而走險。”執法人員告訴記者,經過初步審訊,嫌疑人交代他們一船砂就能賺4萬元,由于盜竊海砂利潤豐厚,才驅使偷盜海砂者鋌而走險,有些地方甚至形成了海砂盜、運、購、銷鏈條,2010年他們查獲的一艘偷砂船能抽取海砂2015立方米,按照當時的海砂價格30元/立方米計算,一船砂就能賣到6萬元,此外,盜竊海砂的成本小、獲利快、海上作業難于發現取證,盜砂之所以屢禁不止,就是“砂耗子”覺得背后有巨大的利潤空間,為了逃避打擊,有人專門負責望風,看到執法人員到來,就會立即通知盜砂的船逃跑,給執法帶來很大的難度。為了形成有效的打擊,多個執法部門開展海上聯合、聯動執法,加大海上綜合執法力度,對“砂耗子”進行嚴懲。
“這些人非常狡猾,他們專門進行了踩點。”黃島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徐威華副大隊告訴記者,經過審訊,嫌疑人交代他們之所以從江蘇跑到青島作案,正是看中了青島海砂能用于建筑,他們前期進行了踩點,在黃島區瑯琊鎮齋堂島等多個地點抽取海砂進行了化驗,證實瑯琊鎮齋堂島的海砂質量非常好能適用于建筑,所以才選擇到這里盜竊海砂。
[ 幕后 ]
180萬買來二手船盜砂,船主遠程操控船員
“我的船是我個人于2015年8月25日花了180萬元買的二手船,船號是宏達一號,我的船沒有戶口,沒有辦理任何手續,噸位1200噸,408馬力,我買的這艘船就是專門抽砂的運輸船,船上總共八個抽砂泵,我的船平時停泊在灌河港。”在黃島公安局審訊室里,其中一艘盜砂船船主張某交代。
“六七年前我在黃島區一港口打工的時候見有人在瑯琊齋堂島海域里采海砂,我就想出了去那里盜砂的主意。”據張某交代,他開船拉著盜來的海砂回到了九孔閘港雇主馮某的存砂場處進行銷贓,這次,馮某給了張某42000元現金。據張某交代,他曾在黃島區盜海砂兩次,第三次盜砂時被執法人員查獲。
在四艘盜砂船被查獲后,黃島公安局辦案民警在審訊過程中發現一條重要線索,一名幕后黑手并沒有在船上,他一直在岸上遠程指揮船員盜砂。
“我們挖砂的時候船是按照每小時1節的速度來回轉著挖,船上的8個抽砂泵同時工作,抽10個小時左右就可以把貨船裝滿,船上改裝有盛海砂的圍板,把砂在圍板內裝平就是1800噸左右,這一次我們挖了1800噸海砂,到了第二天凌晨四五點鐘,我們挖滿按照船主王某某的指示開船運往江蘇鹽城市濱海港碼頭。”張某某交代,因為拉滿砂在海上行駛就會慢一些,行駛了15個小時后到了濱海港碼頭,王某某便聯系買家進行銷贓。隨后,黃島警方緊急出擊,將還沒有歸案的王某某抓獲。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