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中共山東省紀委對濟南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王新文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王新文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進行談話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違規贈送禮金,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利用職權侵占非本人經管的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王新文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山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王新文開除黨籍處分;由山東省監察廳報山東省政府批準,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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