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網6月1日消息 根據環保法和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青島市環境保護局編制發布《2016年青島市環境狀況公報》(以下簡稱《公報》),對2016年青島市環境狀況進行了總結和回顧。公報內容分“綜述”、“大氣環境”、“水環境”、“聲環境”、“固體廢物”、“輻射環境”、“生態建設與農村環境保護”、“氣候與自然災害”、“環境監督管理”9部分,介紹2016年度青島市各環境要素的質量狀況及所采取的措施與行動。
《公報》顯示,2016年,全市環境空氣質量總體呈改善趨勢,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等年均濃度均同比下降,地表水水質穩中趨好,重點河流化學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濃度均同比改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基本保持穩定,近岸海域水質總體良好,環境安全態勢總體平穩。
大氣環境質量有所改善。2016年,市區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299天,其中,一級(優)59天、二級(良)240天,優良率為81.7%,同比升高4.4個百分點。全年污染天氣67天,其中41天集中在冬季采暖期,首要污染物主要為細顆粒物(PM2.5)和可吸入顆粒物(PM10)。冬季二氧化硫(SO2)濃度連續三年達標并呈持續改善趨勢。
市區環境空氣中,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年均濃度分別為45、85、20、32、147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24小時平均濃度在0.3~2.8毫克/立方米之間。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濃度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二級標準,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超出二級標準。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年均濃度同比分別改善11.8%、9.6%、28.6%、3.0%,臭氧(O3)、一氧化碳(CO)濃度持平或基本持平。
水環境質量保持穩定。向市區供水的嶗山水庫、棘洪灘水庫等8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100%。納入《青島市落實水污染防治工作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94個地表水斷面中,達到或優于地表水Ⅲ類標準的斷面比例為54.7%,劣Ⅴ類水體比例為29.7%,同比均基本持平。李村河、張村河、海泊河等過城河下游由于截污不徹底等原因,水質未實現穩定達標。
2016年,近岸海域水質狀況總體良好。根據《近岸海域環境監測規范》(HJ442-2008)評價,膠州灣外黃海海域水質狀況為優,膠州灣水質狀況為一般,灣內優良水域面積占比為71%,同比升高6個百分點。膠州灣東北部墨水河、樓山河入海口附近海域水質較差,主要污染物為無機氮和活性磷酸鹽。
2016年全市聲環境質量基本穩定。輻射環境質量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
全市生態環境基本穩定。全市共有各級自然保護區7處,總面積673平方公里。濕地保護區4處,總面積118平方公里。森林公園22處,總面積248平方公里。全市林木綠化率達到40.02%。
通訊員 王諾 朱秀慧 記者 徐圓
[編輯: 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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