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網消息 經市政府同意,市物價局、市交通運輸委下發通知,自2017年6月1日調整市區巡游出租汽車運價政策。
——起步費。普通型巡游出租車由現行9元調整為10元,禮賓型(含未更新的豪華型)巡游出租車仍為12元,現行基價里程3公里不變。
——車公里租價。超過起步里程后,普通型巡游出租車由現行每車公里1.40元調整為2元,禮賓型(含未更新的豪華型)巡游出租車由現行每車公里1.90元調整為2.50元。
——等候低速計費辦法。普通型、禮賓型(含未更新的豪華型)巡游出租車根據乘客要求停車等候或由于道路等客觀條件限制致使客運出租汽車行駛速度低于12公里/小時時開始計時收費,累計計時每滿3分鐘收取一車公里租價(不含空駛費、夜間收費),不滿3分鐘不收費。
——空駛費。普通型、禮賓型(含未更新的豪華型)巡游出租車單程載客在10公里以內(含10公里)的不收空駛費,超過10公里(不含10公里)低于35公里(含35公里)部分,每公里按車公里租價的50%加收空駛費; 35公里(不含35公里)以上,每公里按車公里租價的100%加收空駛費。
——計費里程:普通型、禮賓型(含未更新的豪華型)巡游出租汽車以行駛500米為計算單位,按行駛里程計價收費。
——夜間收費、合乘、過路過橋收費等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建立巡游出租車運價動態調整機制。考慮到目前市區絕大多數巡游出租車更新車型后,以成品油為主要燃料,使用車用天然氣的出租車占比小,動態調整機制以山東省物價局公告的92#汽油最高零售價格為油運價格聯動燃油代表品價格,以2017年1月1日油價水平6.47元/升為油運價格聯動基點,當油價累計上漲幅度每達到(或超過)0.67元/升時,巡游出租汽車車公里租價上調0.1元;反之,當油價累計跌幅每達到(或超過)0.67元/升時,巡游出租汽車車公里租價下調0.1元。具體操作辦法為:當油價上升或下降到動態調整的啟動點時,市物價部門會同市交通運輸部門聯合發文予以明確,對具備遠程調整功能的計價器,由市交通運管部門組織協調相關部門,2日內完成運價遠程程序調整。現行出租車油運價格聯動辦法廢止。新的運價政策出臺后,適時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提出進一步調整完善意見。
——實施范圍。本次巡游出租車運價政策調整適用于在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行政區域內運營的巡游出租車,即墨市、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的巡游出租車運價政策由當地政府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
本次巡游出租車運價調整政策對計價器調整更新及檢定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對相關收費作出了規定。6 月20 日前分批完成運營車輛的計價器程序更新工作,在此期間,調整前后的兩種運價并存,即已完成程序更新的車輛,按調整后的運價規定執行;待程序更新的車輛,按原運價規定執行。本次計價器檢定免收檢定費,計價器調試費用按每臺30元的標準收取。
市物價局、市交通運輸委要求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者應嚴格執行規定的運價政策和明碼標價制度,在車輛的規定位置張貼巡游出租汽車運價標簽;使用國家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出租汽車專用發票。對計價器不能正常使用或不使用計價器,以及不按規定出具發票的,乘客有權拒絕支付車費。
青島市物價局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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