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張楠之
一則廣州某大學生威脅學校附近大排檔老板的帖子近日網絡上熱傳。當事大排檔老板英姐表示,一位自稱擁有5000微信好友的學生來找她談宣傳推廣合作,并索要3000元的微信推廣費。被拒絕后,就在微信朋友圈發布了詆毀大排檔名譽的言論。(5月29日人民網) 生意場上,講究的是你情我愿的雙贏,你情我不愿,就是強買強賣,甚至涉嫌勒索。問題在于,在信息高度透明的今天,損人的同時想要利己,還想不暴露,不被人鄙視,那其實很難。一個普通人能有5000個微信好友,的確有一定“影響力”。而新聞中,這位還未走出校園的小伙子,就栽在了濫用“影響力”上。
在筆者看來,這位小伙子如果將來要做生意,一定要記住,正所謂“立業先立德,做事先做人”。這件事也說明,想在商場走得更遠,多讀點書,提升一下自己的修養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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