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報訊 “對照最新出臺的問責辦法,近期市北區對部分落實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不力的單位進行了通報,并責令相關單位和個人作出書面檢查。”近日,市北區開出了《市北區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問責暫行辦法》(以下簡稱《問責辦法》)出臺以來的第一張“罰單”,市北區6個單位和部門落實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不力被問責。
“《問責辦法》從7個方面明確了45種問責具體情形,為全區機關工作人員行為規范劃出了‘紀律紅線’”,市北區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工作人員介紹說,“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在落實黨委政府重大工作部署中執行不力,在履行工作職責中存在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工作失職失責以及違反相關制度和紀律規定在工作中欺上瞞下、弄虛作假……這些‘為官不為’‘為官慢為’‘為官亂為’問題,今后都將被納入問責范圍。”
據悉,該《問責辦法》問責范圍涵蓋了全區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 、政協機關 、審判機關 、檢察機關、群團組織及其所屬部門(單位)和工作人員。另外,區屬企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機關聘用人員與借調人員、社區工作人員的問責也要參照執行。
為了確保在問責工作中做到合理容錯、及時糾錯,維護問責制度的嚴肅性,保護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問責辦法》還從具體工作實際出發,規定了在問責過程中要堅持的“三個區分開來的準則”,即把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 ;把上級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和錯誤,同上級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為推動發展的無意過失,同為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
(城市信報記者 張鵬)
[編輯: 劉曉明]
版權稿件,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