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李珍 王洪智 通訊員 劉光遠 孔曉亮
近日,青島中院集中公布第二十九批1141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其中自然人876個,法人或其他組織265個。[注:本次公布的名單為截止到2017年5月11日仍未履行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公布之后是否已履行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可登錄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網站(http://qdzy.sdcourt.gov.cn)“執行信息公開平臺”進行動態查詢。]
實施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制度以來,青島中院已集中公布二十九批共43799個全市法院范圍內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其中自然人35622名,法人或其他組織8177個。
迫于信用壓力和執行威懾,已有4700名失信被執行人履行義務4014案,另有1614名失信被執行人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1604個,執結標的總額70593.23萬元。
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將通過最高人民法院網、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網、新聞媒體、網絡媒體、微博、微信等新媒體、銀行的大型電子顯示屏和LED顯示屏、社區宣傳欄等集中向社會公布,同時寄送給青島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推送給銀行、工商、房地產交易中心、車輛管理、發改委、建委、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單位(部門)。被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將在行政審批、融資信貸、招標投標、守重評比、資質認定等方面受限,在全國范圍內被禁止憑身份證、護照等乘坐飛機、動車商務座、火車軟臥、住宿星級酒店等高消費行為。
青島第29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自然人)
青島第29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法人或其他)
案例一:趙某與周某某、劉某某侵權糾紛執行案
申請執行人趙某。
被執行人周某某。
被執行人劉某某。
趙某與周某某、劉某某因在加油時產生糾紛,周某某和劉某某將趙某打傷,后雙方協商未果,趙某訴至法院。2014年7月24日,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決,判令:一、被告周某某、劉某某支付原告趙某醫療費人民幣6099.04元。 二、被告周某某、劉某某賠償原告趙某誤工費人民幣4248.62元。三、被告周某某、劉某某支付原告趙某陪護費人民幣870.70元。上述人民幣11218.36元,被告周某某、劉某某應于本判決生效后10日內付清。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四、駁回原告趙某的其他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人民幣121元,由被告周某某、劉某某負擔。
判決生效后,被執行人周某某、劉某某未按期履行義務,申請執行人趙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市北法院于2015年6月3日立案受理此案。
立案執行后,市北法院查詢被執行人財產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市北法院根據申請人趙某的申請于2015年12月14日依法將被執行人周某某、劉某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上報中院,通過新聞媒體集中曝光被執行人名單。迫于壓力,被執行人周某某和劉某某陸續來到法院,向申請人趙某支付了賠償款,申請執行人同意結案,本案履行完畢。
案例二:申請執行人萬某某與被執行人石某某買賣合同糾紛執行案
申請執行人萬某某。
被執行人石某某。
申請執行人萬某某與被執行人石某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平度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決并已發生法律效力,但被執行人一直未自覺履行義務,后申請執行人向平度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007年6月11日,平度法院立案,并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傳票,財產申報令,責令被執行人到庭履行義務,但被執行人一直不配合法院執行,后經審批,2016年7月18日平度法院依法將被執行人石某某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不久后,被執行人石某某因有失信記錄,被限制高消費,無法購買機票,石某某主動找到法院執行人員積極履行完義務且承認了錯誤,平度法院于2017年1月10日依法對其進行屏蔽,本案得以順利執結。
案例三:青島某某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與衣某承攬合同糾紛執行案
申請執行人青島某某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
被執行人衣某。
申請執行人青島某某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衣某承攬合同糾紛一案,平度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決書并已發生法律效力,但被執行人一直未自覺履行義務,后申請執行人向平度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015年10月16日,平度法院立案,并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傳票,財產申報令,責令被執行人到庭履行義務,但被執行人一直不配合法院執行,后經審批,2016年8月3日平度法院依法將被執行人衣某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不久后,被執行人衣某因有失信記錄,向銀行貸款被拒,衣某主動找到本院執行人員積極履行完義務且承認了錯誤,平度法院于2016年12月8日依法對其進行屏蔽,本案得以順利執結。
案例四:曲某某與崔某某交通肇事損害賠償糾紛執行案
2015年12月31日6時許,崔某某駕駛無牌照面包車載曲某某沿204國道由西向東行駛至藏南東段,發生側翻事故,致曲某某受傷。經青島市公安局黃島分局交通警察大隊認定,崔某某負事故全部責任。曲某某于事發當天被送往青島市黃島區人民醫院住院治療,診斷結果:原發性腦干損傷,記性硬膜外血腫,重度腦挫裂傷,多發性顱面骨骨折等。曲某某出院后與崔某某協商未果,便向黃島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審理判決:崔某某向曲某某支付各種費用共計23萬元。判決生效后,崔某某未按照生效判決履行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法院多次責令被執行人履行義務,但被執行人未履行。經研究,鑒于崔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黃島法院決定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后因崔某某生意急需貸款墊資到銀行辦理業務遭拒,無奈之下,崔某某只好先找到辦案法官繳納了全部案款才使得失信名單及時撤銷,崔某某順利向銀行貸了款,案件便以執結。
案例五:劉某某與張某、范某某借款合同糾紛執行案
2016年2月,劉某某借給張某人民幣10萬元,范某某為其擔保。后張某到期后未償還借款,無奈之下劉某某將其二人訴至法院。法院判令張某償還劉某某4萬余元,范某某承擔連帶還款責任。判決生效后,張某、范某某未按照生效判決履行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法院多次責令被執行人履行義務,但被執行人未履行。經研究,鑒于張某、范某某拒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黃島法院決定將兩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后因列入失信名單后導致范某某無法貸款購房,并主動協商張某,二人于今年11月27日到法院繳納了相應的本金和遲延履行金等,案件得以執結。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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