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圖 半島全媒體記者 劉玉凡
“物業一個月收500塊錢的話,快遞都沒法送了。”近日,島城一家快遞公司的王師傅發現,市北區鴻泰錦園小區向快遞車發出“逐客令”,并聲稱交錢才能進入,這讓不少快遞員傻了眼。業內人士分析,物業禁止快遞車進入小區,再次凸顯了快遞行業“最后500米”配送的難題。
在長沙路一小區,快遞員通過智能快遞柜派發快遞。
>>>反映
要想進小區,先交“通行費” “之前這個小區從來沒有不讓進,但是前兩天開始突然說要交錢才能進。”11日,快遞員王師傅致電本報熱線96663反映了此事。王師傅介紹,他提到的這個小區是位于開平路28號的鴻泰錦園小區。
“后來物業說要進小區也可以,三輪車每個月交500元,面包車每個月交1000元。”王師傅說道,“這個小區一共7棟樓,每天20個件左右,我們干一個月也就掙個幾百塊錢,如果交這么多錢,一個月都白干了”。
>>>業主
“一限了之”有利有弊 12日下午,記者來到鴻泰錦園小區,發現小區門口貼出了一張通知,稱自5月9日起,禁止快遞車、送餐車以及非本小區電動車、三輪車等進入小區。
采訪中記者發現,居民對于快遞車輛能否駛入小區持有不同意見。一位業主支持物業禁止快遞車駛入小區,“小區里老人小孩多,有些快遞員開車太快了,穿梭在小區里不安全!”還有業主稱,物業禁止快遞車駛入小區可以理解,“畢竟物業也是為了好管理。”不過,也有一些業主則認為,“一限了之”有利有弊,其中最大的弊端是快遞員無法上門派送。
>>>物業
“限行”為維護業主利益 記者隨后找到了小區物業,物業公司的李經理坦言,此舉是為了維護小區業主的利益。“我們現在是封閉小區,不是不讓快遞員進小區,而是快遞車輛不能進小區。”李經理介紹,物業之所以禁止快遞車輛等進入小區,主要從兩個方面考慮,首先,車輛進進出出,對小區路面是一種損壞,“我們小區地面被壓壞了,他們能承擔損失嗎?”
其次,李經理表示,隨著小區業主入住率的提高,在小區活動的業主比較多,摩托車等車輛不減速,再加上小區道路并就不寬敞,對老人、小孩都有安全隱患。對于快遞員提到的“通行費”問題,李經理并未否認,她表示這與公司無關,只是她個人的說法,“快遞車非要進來,可以寫一個承諾書,每個月交500元的地面損失維修費。”
李經理坦言,她表示當初業主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約定,小區是“全封閉”小區,不允許閑雜人員隨便進入,“限行”是應廣大業主的要求。此外,李經理表示,為了方便業主取快遞,小區內還安裝了兩個大型的快遞柜,快遞員可以把快遞放在快遞柜中,所以不存在業主取不到快遞的情況。
>>>調查
快遞車進小區,物業設“門檻” 12日,記者聯系了多家快遞公司的快遞員,得知島城大多數小區都未禁止快遞員進入,不過,出于對小區秩序的維護,不少小區對快遞車設置了“門檻”。市北區保利里院里小區的一位業主表示,小區物業限制快遞車進入,小區內鮮見快遞車的蹤影。
“有的小區物業要求登記車輛信息,還有的讓快遞員把車停在小區外面,讓業主出來拿快遞。”快遞車不能進小區,快遞員滿肚子的苦水。快遞員孫師傅還擔憂地說道:“快遞車放在外面,也有個安全的問題,如果車沒上鎖,快遞車里面的快遞很可能丟失。”
>>>律師
所收費用歸全體業主所有 山東川佳律師事務所的張寶清律師表示,禁止快遞車等車輛進小區,確實能一定程度增強小區的安全性,但是也降低了小區居民生活的便利性,同時給快遞員帶來工作上一定的難度。
對于物業向快遞車收取“通行費”的問題,張律師表示目前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具體要看物業服務合同,如果服務合同有規定,則可以收取,業主對該收費有知情權。如果沒有規定,物業公司在未取得業主委員會授權的情況下已經收取的話,這筆費用歸全體業主所有,并且應該專款專用。
>>>鏈接
快遞“最后500米”難題待解 據了解,針對快遞“最后500米”的難題,電商網站和快遞公司都在想辦法。阿里巴巴與幾大快遞公司合作,在全國各地建立菜鳥驛站,市民在網上購買商品之后,點擊選擇離自己最近的菜鳥驛站網點,快遞員送貨后,市民可就近取貨。業內人士呼吁,無論是物業代收快遞還是智能快遞箱和菜鳥驛站,都存在一定的弊端。“快遞最后500米”的難題想要解決,仍然任重而道遠。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