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標題:網店賣電視虛假宣傳,三倍賠償購物款)
5月9日,膠州市人民法院發布一起網絡購物維權案件:膠州一消費者從網上購買電視機后,發現比網店宣傳的尺寸小341mm,投訴未果后起訴至法院,最終獲得了三倍購物款的賠償。
去年12月,膠州市民葉先生上網發現一款中意的電視機。商家在商品介紹頁面稱該電視機為43寸,產品尺寸為968*628*82(mm),并具有179度廣度視角。葉先生于是支付7122元,為自己和朋友分別購買了一臺。但是收到貨物后,葉先生發現電視機并沒有商家宣傳的電視掛架,且尺寸比在商場中看到的要小。經過測量,該款電視機的對角線尺寸比商家廣告宣傳小341mm,產品實際尺寸為968*576*82(mm)。此外,該電視的可視角度為178度,亦非宣傳中所說的179度。
葉先生為此非常惱火,認為該網站的行為構成欺詐,隨即向網站投訴。投訴未果后,葉先生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向膠州市人民法院起訴該網站的運營商上海某公司,要求被告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承擔退貨款及三倍賠償等民事責任。
膠州市人民法院在受理此案后,第一時間將傳票、訴狀等訴訟材料送達被告,并多次與被告溝通,向其釋明虛假宣傳的法律責任及由此給企業帶來的負面影響。最終,該公司收回電視機并向原告提供購物款三倍的賠償,葉先生同意和解、撤回起訴。
[編輯: 劉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