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尹彥鑫
酒駕本身就非常危險,可有些酒司機不僅酒后開車上路還是無證駕駛,結果上路不到一公里被執勤民警查獲,被查后更是花樣百出,央求不行就逃竄。近日,記者從交警高新區大隊了解到,高新交警就查獲這樣一名酒司機。
2017年5月6日下午交警高新區大隊在岙東路新悅路路口設崗查車。14時05分許,宋某某駕駛一輛銀色面包車沿岙東路由北向南行駛,在距離檢查點50米處突然減速停車,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況,搖下車窗后,一股酒氣撲鼻而來,民警立即對其進行了酒精檢測,經測試,其體內酒精含量為67mg/ml,屬于酒后駕駛。然而事情并沒有這么簡單,當民警要求宋某某出示駕駛證、行駛證等相關證件時,宋某某稱自己一個證件都沒有帶,且從未取得過機動車駕駛證。隨后民警將宋某某帶回中隊調查取證時,宋某某更是百般不配合,一直拒絕交出車鑰匙并不斷央求民警通融通融,“我剛上路,還不到一公里,警官,通融通融吧”,民警再三告知孫某某配合執法,孫某某卻趁民警不備撒腿就跑,民警將其追回后帶回中隊進行調查。
經詢問得知,38歲的宋某某系萊陽人,在高新區一工地上班,中午自己在宿舍喝了三瓶多啤酒后,看到老板的面包車停在外面,便拿起鑰匙開車到附近一商店買拖鞋,沒想到,出門沒有1公里就遇到了交警設崗查車,心理害怕便想棄車逃跑。據宋某某交代,自己2005年因搶劫被萊陽公安機關處理,2013年刑滿出獄。當得知自己要被拘留更是對自己無證酒駕的行為后悔不已。民警依據交通法對宋某某作出罰款2000元,拘留10日的處罰。5月8日下午,中隊民警將宋某某押送進了青島市拘留所。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