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7日凌晨2時50分,膠州灣高速公路大隊二中隊民警,沿膠州灣高速黃島往青島方向巡邏至39公里處,看到一輛黑色轎車開著雙閃停在應急車道上,民警以為車輛發生了故障,遂立即向前查看。當民警走到車前,看到的竟然是車窗大開,司機郭某躺在駕駛室座上呼呼大睡,從其身上散發出來的濃濃酒氣彌漫在駕駛室內。
為避免發生危險,民警立刻上前叫醒了熟睡的郭某 ,經了解 ,前一天晚上,郭某喝酒后駕駛機動車駛入了高速公路,由于酒勁上了頭想停在應急車道休息一下 ,讓同事過來接他,誰知一休息就睡著了。民警及時將郭某帶至膠州執法站,經酒精測試儀測試,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73mg/100ml,達到了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標準。民警要求郭某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郭某卻稱無法出示駕駛證。后經系統核查,民警才發現郭某不出示駕駛證是因為他在今年2月27日,因酒后駕車被大隊民警在雙埠收費站查獲,目前駕駛證還在暫扣期間。對郭某進行詢問時,其非常無奈,自己干著包工活,不喝酒就不來錢。顯然,上一次酒駕并沒有讓郭某吸取教訓,才時隔不到3個月,就又因酒駕被查。郭某將因二次酒駕被處以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以下,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城市信報記者 張林盛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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