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鮑福玉 通訊員 秦浩
喝酒不開車,早已成為大部分市民的共識,但總有人置若罔聞。2日晚上,膠州交警就查獲了一個酒司機。而讓人啼笑皆非的是,他的駕駛證外殼還標注著“醉酒開車許可證”的字樣,雖然是開玩笑,但如此三觀怎么能約束自己的行為呢?
5月2日晚上8點20分膠州交警大隊執勤民警在廣州路和徐州路路口進行查處酒駕統一行動,一輛白色轎車緩緩駛入檢查點,一放下車窗,民警聞到發現有刺鼻的酒氣,遂對其進行呼氣測試,經過檢測該名司機呼氣酒精含量達62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機動車。
執勤民警現場給司機開完罰單后,交警發現,司機王某所拿的駕駛證有點奇怪,證件外殼上標注著“醉酒開車許可證”。駕駛員王某說晚上吃飯沒忍住喝了一杯白酒,司機王某也是喝酒一時興起讓自己的駕駛證看起來與眾不同,就特地去買了一個“醉酒開車許可證”外殼套。雖然有令人啼笑皆非的“許可證”,但是司機王某還是面臨應有的違法處置。
按照規定駕駛員王某將會面臨罰款1000,駕駛證記滿12分并且暫扣6個月。
[編輯: 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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