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民崔女士在市南區某手機店維修手機,維修時技術人員給她推銷二手蘋果手機。因為價格便宜,崔女士動了心,最終 ,她以450元的價格,購買了一部二手蘋果手機。使用了20多天后,發現手機性能與工作人員描述大相徑庭,不僅沒有店方所說的功能,還經常死機,她找到店里要求退款。手機店的工作人員告訴她只退200元。崔女士非常不滿,要求退還400元,手機店不同意,崔女士遂向市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中山路所投訴。
該所工作人員接到投訴后,立即進行調查,工作人員前往手機店了解事情的經過。手機店對崔女士提出的說法并不認同,表示手機并無崔女士所述問題。工作人員犯了難,問題出現,如果是新手機出現問題,“三包”有明文規定出現質量問題,可依法進行“包修、包換、包退”。如果出現糾紛通常由手機生產廠家負責質量檢驗,也可申請專門檢測機構進行鑒定。但是二手機出現質量問題,法律上是空白,究竟由誰來進行鑒定,原生產廠家不會承擔二手手機的質量問題,也不承擔質量檢驗,法律上也無此規定。其次手機出現質量問題責任方是誰?是銷售者還是購買者?都無法得到解釋。
事情經調查核實,崔女士購買的二手手機系組裝機,沒有銷售憑證和保修卡。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國家有關商品的“三包”規定不包括二手手機,除非消費者和商家購買時有書面約定。因此,二手手機在法律上不受保護,消費維權難度很大。
最終,崔女士作出適當讓步,提出讓商家退還300元的要求。經過工作人員的多次調解,最終雙方達成一致,由商家退300元給崔女士,并退回手機。
中山路市場監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員也提醒廣大的消費者,二手手機雖然便宜,但是也應該警惕里面的銷售陷阱,謹慎購買。
城市信報記者 尚青龍 通訊員 姜峰 劉澤睿 張英剛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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