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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住黃島區的濟南商河縣男子李某去年醉酒駕駛摩托車追尾了一輛轎車,本以為賠錢后就了事,得知還要承擔刑責,李某落荒而逃,后被黃島警方列為上網逃犯。4月23日,李某乘坐火車時被抓獲,目前李某涉嫌危險駕駛罪被黃島警方刑事拘留。
2016年8月30日中午,李某和兩個朋友相約一起喝酒,從中午12點一直喝到下午3點多,席間大酒量的李某喝下了一斤白酒和兩瓶啤酒,感覺有點醉了,又拉著兩個朋友一直喝茶喝到下午五點多,喝完酒,李某突然想起來有東西要買,感覺酒勁應該過了,于是駕駛著自己那輛無牌無保險的二輪摩托車上了路。
當李某騎著摩托車沿著隱珠山路從東向西行駛至大珠山中路路口左轉時,在路口南四五十米的地方突然出現一輛白色桑塔納轎車,李某突然想起摩托車的后剎車已經壞了好久了,他迅速用前剎車急剎,結果自己摔倒在地,而摩托車并沒有因此停下,而是劃著地直直地撞上了轎車的尾部。李某自知理虧,主動要求私了,賠償對方損失,轎車司機看對方喝了酒,還晃晃悠悠的,堅持報警,李某見狀拔腿就往路邊的樹林里跑,被對方攔回。
交警接到報警迅速抵達事故現場,問詢事故發生經過,對李某進行了血液酒精含量檢測。李某承擔事故責任,賠償了對方1000元車損。李某自認為賠償了對方損失,應該就“風平浪靜”了,幾天后血檢結果顯示,李某體內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19.4mg/100ml,屬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還應承擔刑事責任。李某得知后害怕了,竟然和警方“玩失蹤”,更換了電話,并且逃到了異地,本以為交警只要找不到自己就“萬事大吉”了,辦案民警多方聯系尋找無果后,于今年3月中旬將李某列為逃犯網上追逃。
4月23日,辦案民警接到淄博鐵路警方的電話,李某乘坐火車時被抓獲。原來,李某逃離了青島之后四處漂泊,近日因為想念自己的兩個年幼的兒子,從淄博坐火車回青島,本以為已過去這么長時間了,警察不可能緊追不舍,孰料自己早已成為了網上通緝逃犯,在乘坐火車時,被乘警抓獲。24日,李某涉嫌危險駕駛罪,被黃島警方刑事拘留。
文/圖 城市信報記者 尚青龍 通訊員 馮希軍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