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日下午,一樁令人唏噓的故意殺人案在濟南中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去年8月1日,上午10時許,時年25歲的長清歸德鎮小伙侯明精神病發后,將父母殘忍殺害,并拋尸河中。經司法鑒定,案發時侯明患精神分裂癥,被認定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
小伙殺父母拋尸 資料圖
公訴方指控,侯明患精神分裂癥,屬限制刑事責任能力,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可從輕或減輕處罰。但作案時,侯明具有一定的控制辨認能力,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自稱藥吃多了,想報復父母 17日下午2點,被帶入法庭的侯明,瘦削,留著平頭,目光呆滯,顯得十分平靜。對于法庭訊問,他有些吞吞吐吐,含混不清,很難完整地進行表達。
去年8月1日,炎夏,上午10點多,長清歸德鎮某村村民侯平在家中客廳沙發休息,并很快睡著,其妻子劉香則躺在臥室休息。
此時,同在家中的侯明卻坐臥不安,意識有些混亂。“藥吃多了,覺得不舒服,難受。”因患精神疾病,他需按時服藥,有時,在父母催促下,他才吃藥。
當日,他認為,正是父母催他服藥后,藥吃多了,才讓自己感到很難受。望著沙發上熟睡的父親,他產生了“報復”的想法。
警方的詢問筆錄顯示,侯明拿起客廳的紅色長柄水果刀后,未直接作案,而是在侯平面前站了約10分鐘。
“那10分鐘,你在想什么呢?”審判員問。“沒想什么。”一番沉默后,侯明又說,“沒想到這么嚴重。”
殘忍殺害父母,拋尸河中 10分鐘后,沒有想到后果的侯明舉刀捅向父親胸部,對方驚醒,掙扎中倒地,卻再未起來。尸檢報告顯示,侯平系肺部主動脈破裂,引發大出血死亡。
劉香聞訊走出臥室,被眼前的一幕驚呆,大呼“救命”。驚慌之余,侯明又掐住母親的脖子,把對方推搡進臥室,按倒在床。后經鑒定,劉香的死亡原因不排除機械性窒息死亡。
公訴方出示的警方詢問筆錄顯示,案發后,侯明在房間內坐了一段時間,擔心事情敗露,決定拋尸。他先脫掉父母滿是血跡的衣服,又找來兩個編織袋,將兩人分別裝進袋內。
當日下午1點左右,兩名鄰村的目擊證人,看見一名光著膀子的小伙子,騎著電動車,托著編織袋,神色慌張地朝附近的南水北調干渠方向駛去。
侯明分兩次,先后將父母尸體,用電動車運送至南水北調干渠,拋入河中。
曾多次在家里飯菜中下藥 回到家中,他清洗了作案用的紅色長柄水果刀,又打掃了滿是血跡的地面,然后,就若無事地呆在家里。案發后不久,他的叔叔曾打電話詢問其父母的去向,他竟謊稱,出門探親了。
案發次日,河中的兩具尸體先后被人發現,侯家親屬去辨認,正是侯平和劉香夫婦。8月3日,侯明在家中被警方抓獲。當時,他正在家中看著電視。
他還供述,此前還曾多次將母親服用的精神類藥物偷偷放入飯中,意圖毒害父母。
據了解,侯明的母親也患有精神疾病,需長期服藥。去年3月份起,侯明就因精神疾病,在長清某醫院住院治療長達48天。
該醫院出具的病歷資料證實,侯明患精神分裂癥,意志消沉,思維發散,有妄想癥狀,存在認知障礙。相關精神疾病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意見顯示,案發時侯明患精神分裂癥,屬限定刑事責任能力。
檢方稱被告有一定控制辨認能力 檢方指控,被告人雖患精神分裂癥,屬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但從整個案發經過來看,案發時,侯明思維清楚,具有一定的控制辨認能力,仍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辯護律師說,“惡因結惡果,這起案子是發人深省的世間悲劇”。他建議,對其從輕或減輕處罰,判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為法定代理人,侯明的四叔也出庭參與訴訟,但自始至終也未發表意見,只是不時朝侯明看上幾眼。
據侯明的鄰居證實,侯平夫婦對孩子一直很好。侯明性格內向,沉默寡言,中專畢業后曾在外打工,但不久又回到家中。
“平時你父母對你好嗎?”
“還行。”
“現在你什么感受?”
“非常后悔。”
法庭上,侯明對被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該案將擇期宣判。
(注: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案情回顧:南水北調干渠內浮起兩具尸體 2016年8月2日,長清區歸德鎮翟莊村南水北調干渠中浮上來一個編織袋,附近村民仔細一看,發現編織袋內露出了人的胳膊,大吃一驚的村民立即撥打110報警。警方在下游將編織袋打撈上岸,打開后發現了一具男性尸體。
就在警方將尸體帶回作進一步檢驗時,當天下午兩點,在河道的相同位置,又出現一個類似編織袋,這個編織袋內發現一具女性尸體。警方偵查發現,兩名死者系一對夫妻,在兩具尸體體內,都查出了只有精神病患者才會服用的鎮靜類藥物氯氮平。
是誰殺害了這對夫婦,并拋尸河中?警方調查深入,一個令人震驚的真相浮出水面。原來,殺害二人并拋尸的,不是別人,正是他們的親生兒子侯某。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