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網4月17日消息 日前,萊西市一名24歲的小伙潘某經過層層選拔,成功地通過了西藏某大型國企的面試。然而就在他為謀得一份滿意的工作而欣喜不已之時,卻被用人單位告知,因失信受限無法順利錄用。眼見心儀的工作將要泡湯,2017年4月11日,欠錢兩年不還的潘某心急如焚地主動聯系萊西法院,并由母親代為向法院足額交付案款,并繳納執行費。
據了解,2015年潘某與沈某發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該案經萊西法院一審判決潘某賠償沈某經濟損失17231.62元。后因潘某未履行判決書確定的義務,沈某向萊西法院申請執行。萊西法院向潘某送達執行通知、傳票及申報財產令,限其三日內履行義務,但潘某未到庭也沒有主動履行義務。后來,經執行司法查控系統查詢發現潘某的賬戶并沒有存款,于是,萊西法院按照最高院出臺的《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在2016年4月將潘某列在失信人名單之中。
2017年4月,求職碰壁的潘某主動打電話給承辦法官,承諾償還欠款,并請求將自己從失信名單中刪除。在潘某償還欠款后,萊西法院將他從失信名單中刪除。該案是當事人被公布為失信人名單后受到威懾,迫于壓力履行義務的案件,申請執行人沈某對該案的執行表示非常滿意。
通訊員 張宇 文 劉子琳
[編輯: 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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