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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夜間10點,市南交警大隊事故科接到報警,在江西路外貿職業學院附近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就在民警趕赴現場的同時,指揮中心又接到另一起發生在二中分校附近的事故警情。民警趕赴現場后對兩案進行偵查,經查兩案系一人所為,肇事駕駛人于4月5日上午10點來到市南大隊事故處理科投案自首。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的規定,決定對該駕駛員實施拘留的處罰。
4月5日下午2:30分左右,記者來到市南交警大隊事故科,據張警官介紹,4月4日夜間10點左右,駕駛人嚴某駕駛機動車沿江西路由西向東行駛,行駛到外貿學校附近時,撞上了自東向西行駛的一輛二輪電動車,電動車駕駛員被撞受傷。隨后,嚴某繼續向東行駛,行駛到二中分校附近時,又撞上了一輛轎車。嚴某當晚肇事逃逸,于4月5日上午10點投案自首。
4月5日下午,記者見到了駕駛員嚴某,嚴某在采訪中告訴記者,4日夜間他和朋友在八大關附近聚會,吃飯時喝了4杯紅酒,由于心存僥幸就沒有叫代駕,回家路上行駛到外貿職業學院時撞傷了人。“撞了人之后我非常慌張,不知如何是好,結果往前行進了一段路程又出了事故,現在回想起來我十分后悔,對被我撞傷的人也感到十分抱歉,下一步我將配合警方,給傷者提供治療。”
據了解,肇事者嚴某已經有將近十年的駕齡,之前喝了酒都會叫代駕,這一次酒后駕車存在僥幸心理,而嚴某也將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的規定,駕駛員嚴某將被依法拘留,其他處罰待傷者傷情鑒定出來后,再做進一步判定。
文/圖 城市信報記者 王川 實習生 李煜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