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教育局下發《關于組織開展全市反校園欺凌和暴力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出,近年來,校園欺凌和暴力現象多發,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受到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校園暴力頻發,不僅傷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沖擊社會道德底線。教育部要會同相關方面多措并舉,特別是要完善法律法規、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堅決遏制漠視人的尊嚴與生命的行為。為有效地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維護本市中小學幼兒園的安全穩定,保障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行,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通知明確,要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反校園欺凌和暴力專項整治行動,強化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嚴防發生重大涉校涉園安全案件 ,維護校園持續安全穩定,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保障廣大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杜絕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案件發生,確保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穩定。要結合典型案例,集中開展以預防校園欺凌和暴力為主題的專題教育。要以主題班會、黑板報、專欄、家校聯系平臺、校園廣播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教育和加強預防。落實《中小學生守則(2015年修訂)》,引導學生從小知禮儀、明是非、守規矩,做到珍愛生命、尊重他人,團結友善、不恃強凌弱,弘揚公序良俗、傳承中華美德;邀請公安 、司法等相關部門進校開展法制教育,真正使學生入腦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當欺凌之人,提高學生守法意識和抵御欺凌的自我保護能力;要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要加強家校聯系,引導家長切實加強家庭教育,明確管教孩子是家長的法定監護職責,指導家長運用科學、法治的理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的教育工作,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為習慣培養,形成家校共育、齊抓共管的教育氛圍,從源頭上預防學生欺凌和暴力行為發生,共同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
要組織開展全面排查,采取“一日一排查、一周一統計,一月一上報”的方式方法,在每個學校內外查找可能發生校園欺凌事件的各類隱患。要強化責任,明確分工,按照屬地管理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管業務必須管安全、安全崗位職責的要求,發動廣大教職員工加強對學生全方位的教育管理。對可能發生的欺凌和暴力行為要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對發現的欺凌和暴力事件線索和苗頭要認真核實、準確研判,對早期發現的輕微欺凌事件 ,實施必要的教育、懲戒。
要主動協調當地政府、街道、社區以及綜治、公安部門,及時排查和報告學校周邊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協助公安部門重點打擊侵害師生人身、勒索師生財物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和校園及周邊存在的流氓團伙、黑惡勢力等。全面排查和管控校園周邊以及與校園活動相關的各類重點危險人員,嚴防失控漏管造成現實危害。
要嚴格落實學校預防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的主體責任,明確校長是學校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德育副校長和班主任是直接責任人。要進一步加強學校內部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尤其是是寄宿制學校,要嚴格落實宿舍管理、門衛管理、外來人員及車輛的出入登記查驗、保安值班及履職盡責、學校崗位安全職責等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禁止學生攜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針對重點學生、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開展有針對性地集中排查。
要進一步加強學校領導值班、巡查制度,排查管理盲點和漏洞,確保值班人員24小時聯絡暢通;建立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時報告制度,一旦發現學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學校和家長要及時相互通知,重要情況和重要信息要第一時間上報,不得瞞報、遲報或漏報。對于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師生傷亡的安全事件 ,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追究當事人和相關領導的責任。
通知明確,此次反校園欺凌專項整治行動從4月1日開始到6月30日結束,開展為期三個月的集中整治行動,要按照本方案工作任務和要求,集中開展預防校園欺凌和暴力的宣傳教育活動,在各區市、各學校形成風清氣正的教育教學秩序和良好的校園環境。要根據方案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摸排隱患重點 ,并分類整理、登記造冊、建立臺賬。各學校作為本次校園欺凌和暴力專項整治活動的主體 ,要做到健全機構、責任明確、方案周密、措施有力、落實到位。各學校對排查摸底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要進行認真地分析,充分了解欺凌行為的動機和深層次原因 ,有針對性地進行教育引導和心理幫扶。市教育局將協調相關部門召開全市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會議,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治,對于嚴重的暴力事件要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堅持“從快、從速、從嚴、從重”打擊和整治。要對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工作認真總結 、反思,于6月30日前將專項整治行動總結通過金宏上報市教育局學校安全監督管理處。整治行動結束后,市教育局將聯合綜治、公安部門對校園欺凌和暴力整治情況采取明查暗訪的方式對各區市、各學校進行督查和抽查驗收。
城市信報記者 郝春梅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