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網3月29日消息 3月29日,青島市交通運輸委、公安、物價、工商、通信等相關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開展我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規范經營監督檢查活動的通告》(可到青島市政務網www.qingdao.gov.cn和市交通運輸委網站www.qdjt.gov.cn查看),以此規范青島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以下簡稱“網約車”)經營活動,促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保障乘客、經營者及從業人員合法權益。
根據《青島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市暫行辦法》)和相關規定:截至目前,青島市已有首汽約車、滴滴出行、神州專車、曹操專車4家平臺公司和一定數量的車輛和駕駛員取得了在青島從事網約車服務的經營資質。交通運管部門應嚴格按照規定繼續受(辦)理網約車經營相關業務,并按照《市暫行辦法》規定在4月1日起終止受(辦)理符合《市暫行辦法》五十條規定的存量網約車運輸證業務。
網約車平臺公司必須在取得經營許可并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開展網約車經營活動,嚴禁接入未取得合法資質的車輛和駕駛員并提供相關經營服務。取得合法資質的車輛和駕駛員應當依法接入取得經營許可的平臺公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已取得合法資質的平臺公司、車輛和駕駛員應當依法規范經營,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市交通運輸委、公安、物價、工商、通信、質監等相關部門自4月1日起進行聯合執法,依照職責分工,對網約車平臺公司、車輛和駕駛員無證經營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按規定依法查處。
為切實推動市場規范發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確保出行安全,乘坐網約車出行的乘客應主動選擇具有合法經營資質的平臺公司、車輛和駕駛員。
記者從市交通主管部門了解到,自2月6日正式受理網約車相關業務以來,各有關部門一直嚴格按照《市暫行辦法》規定受(辦)理平臺公司經營許可、車輛運輸證、駕駛員證等業務。符合《市暫行辦法》第五十條規定的存量網約車運輸證申請業務將于4月1日起終止受(辦)理。4月1日起,全市各交通運管機構將只按照《市暫行辦法》規定的1年車齡、車輛技術標準、購置價格等條件受(辦)理運輸證業務。
記者同時了解到,4月1日起市交通運輸、公安、物價、工商、通信等職能部門將共同開展出租汽車客運市場專項整治活動,執法檢查內容主要包括:未經許可,擅自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的;平臺公司未取得經營許可、車輛未取得道路運輸證,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的;出租汽車駕駛員無相關證件從事出租汽車經營的;出租汽車駕駛員無故拒載、違規合乘、不按計價器顯示金額收費、議價、途中甩客、非法攬客或者故意繞道行駛等違規經營的;未按照規定提供服務車輛及駕駛員相關信息向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報備等。
針對出租市場行業管理現狀及公共交通行業發展前景,記者采訪了國內城市交通管理專家、交通運輸部深化出租汽車改革首席專家徐康明教授,徐教授談到:“青島市出臺的出租汽車改革相關政策,與國家政策保持了一致,并很好的結合了青島的實際情況。把保障乘客安全出行和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作為政策制定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構建了巡游出租汽車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新老業態共存的多樣化、差異化出行服務體系,對促進出租汽車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出行需求具有良好的推動作用。同時,應當看到,大力發展公共交通才是解決市民出行的重中之重,出租汽車行業是城市公共交通的有益補充,也是多樣化運輸體系的組成部分。
徐教授說,青島市是國家公交都市創建試點城市,近年來青島深入實施公交優先發展戰略,大力創建國家公交都市,積極緩解城市交通擁堵,發展公共交通,提升公共交通服務品質,是正確的發展路徑。發展公共交通的核心策略,是要打造多元化的公共交通服務體系,青島要構建以軌道交通為骨干、常規公交為主體、慢行交通輔助公交為補充的多樣化公交發展體系,滿足市民多樣化的公共交通出行需求,讓人民群眾出行更安全方便快捷,更具幸福感。
通訊員 孫健 文 徐圓
[編輯: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