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楊玉龍
上海網紅面包店Farine原形畢露,讓食品“吹哨人制度”引起公眾重視。2016年,《上海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開始實施,將“吹哨人”歸為“隱名舉報”類別,屬于重點獎勵范圍。舉報獎勵標準較一般獎勵上浮1%~2%。《辦法》同時規定,泄露舉報人身份情況、打擊報復舉報人等行為,將承擔相應責任,以保護“吹哨人”。(3月25日澎湃新聞) 所謂的“吹哨人制度”,就是鼓勵食品企業員工“內部舉報”,也就是通俗所說的“深喉”。其實,最近引發全國關注的西安地鐵三號線爆出的問題電纜事件,也慶幸于隱藏在奧凱公司的“吹哨人”。若不是其在網上揭發,問題電纜可能就不會暴露。
實際上,在食品安全領域,2011年,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出臺了《關于建立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的指導意見》,現行的食品安全法也明確,對查證屬實的舉報,給予舉報人獎勵,并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北京、上海、安徽、山東等地,也不乏建立食安違法舉報制度的實踐和思考。這些,正是“吹哨人制度”的法律基礎與政策保障。
同時,對于一種特殊的監管方式,“吹哨人制度”完全可以在各領域“開花”。無論食品安全領域,還是安全生產領域,又或者教育安全領域,或者是官場,基于利益和錯位的發展觀,一些丑態、潛規則、不法行徑,不僅踐踏著法律的底線,也給社會安定、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埋下諸多隱患。如果“吹哨人”及時“吹哨”,或許能減免損失。
當然,作為“吹哨人”而言,或者是出于正義,或者是出于利益,他們隱藏身份秘密舉報問題給相關部門,并給予相關問題單位致命打擊,其能量都是不能低估的。但同時,最重要的是對這些“吹哨人”,給予重點獎勵與重點保護。如此,才能調動起人人爭當“吹哨人”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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