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3日,在即墨藍村經營火鍋店的劉先生報警稱:二樓辦公室抽屜內的兩萬塊錢被盜。然而僅僅是失竊并不算什么,更讓他覺得有些摸不著頭腦的是,這個小偷還“挺講義氣”,原來抽屜里一共放有四萬多元,但最終只失竊了其中的兩萬元,還給劉先生“留下”一半。最終經過警方的一番偵查發現,原來這個小偷還是“老熟人”,就是火鍋店的前員工。
近日,在即墨經營一家火鍋店的劉先生就經歷了這么個事:自己店里失竊了。如果僅僅是丟了點錢,劉先生覺得也正常,不過讓他頗感意外的是,四萬多元現金就擺放在抽屜里,小偷卻僅僅拿了其中的兩萬,這到底是個什么情況?在將信將疑之中,劉先生還是選擇了第一時間報警,讓民警介入調查這起離奇的案子。
偷了兩萬還留下兩萬?聽到這個事,民警也有些不解,還是第一次聽說這樣的小偷。接警后,即墨公安藍村派出所立即處警,保護現場走訪詢問受害人、火鍋店服務員及周邊店群眾獲取破案線索。據受害人劉先生自己介紹,因為火鍋店每天的流水不少,所以錢款一般要攢好幾萬才統一送到銀行。這樣一來,火鍋店的結余都放在辦公室抽屜里。據悉,當天劉先生在抽屜里放置的是兩萬元包扎好的百元人民幣,除此之外,旁邊還有兩萬元現金散落放在抽屜內。
但明明擺放在一起的兩份錢 ,為啥只有一份被盜呢?得知這一情況,民警首先分析此賊極有可能是熟人作案,于是對火鍋店內服務員進行一一盤查,但是通過詢問并沒有線索確定嫌疑人。但通過對店內服務員詢問時也并非一無所獲,一個重要線索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原來,13日當天下午3:00左右,曾經在火鍋店工作的男子蔣某來過,并于當日下午5:00左右離開。民警通過信息查詢了解到,蔣某為平度人今年32歲,曾有一次搶奪前科,民警也從受害人劉先生那里得知,2016年蔣某工作期間,就曾偷過店內的一部筆記本電腦,由于該筆記本老舊,并不值錢 ,并且被發現后,蔣某將筆記本電腦主動歸還,并且態度誠懇地賠禮道歉,劉先生當時并沒有報警追究其法律責任。
有過偷盜前科,并且還在案發期間來到火鍋店,蔣某瞬間就被列為頭號嫌疑人。民警通過信息分析,判定必須找到蔣某。21日,藍村派出所通過走訪得知,目前蔣某仍在藍村某工廠打工,于是民警趕到該工廠找到了蔣某。
民警將蔣某帶回派出所進行審查,經審訊,蔣某供述了13日竄至火鍋店盜竊兩萬元錢的違法事實 ,目前嫌疑人已被即墨警方依法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據了解,嫌疑人蔣某因手頭沒錢,想來想去也不知道從什么地方來錢快,13日便又想去曾經打工的火鍋店實施盜竊,在和店員聊天的時候得知老板不在店里。一個多小時后,蔣某借口離開,繞到火鍋店后院,攀爬梯子進入劉先生辦公室盜取了兩萬元錢。
城市信報記者 張鵬
[編輯: 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