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肖玲玲 通訊員 姜峰 李琦 報道
半島都市報3月21日訊 沖著“最好老師”的承諾花9800元學費給孩子報街舞班后,街舞老師離職了,孩子無法適應新老師學習興趣減弱,市民戚女士要求退還剩余課時費被拒,后撥打12345市長熱線投訴。由于雙方未簽訂正式的書面合同,調解難度大,經反復工作,街舞培訓班不得不接受調解,表示愿意無償退還剩余課時費用共4500元。最終,市南區市場監管局八大湖市場監管所成功調解了這一糾紛。
今年3月,市民戚女士在市南區某街舞培訓班支付了9800元學費,為自己的孩子報名學習街舞,培訓共兩年學習期限。“當時培訓班招生時承諾會由這邊最好的老師教孩子學習街舞?!逼菖勘硎?沒想到,才上了幾節課,街舞老師就已離職,換了新的街舞老師。由于孩子不習慣新街舞老師的教學方式,導致學習興趣日益減弱,甚至不想繼續學習街舞了。“這樣不是影響孩子對舞蹈的興趣和學習的進度嗎?”戚女士很不滿意,便來到街舞培訓班提出意見,并要求退還剩余的課時費用。
街舞培訓班負責人則認為戚女士退卡的理由不充分,拒絕為其退款。后來戚女士多次與街舞培訓班負責人聯系,對方松口稱可以為其退款,但要求她必須支付退卡費500元。“從頭到尾都沒有提過這個費用,現在突然冒出來,太過分了!”戚女士很生氣,撥打了12345市長熱線投訴,提出街舞培訓班退還其剩余課時費用訴求。
市南區市場監管局八大湖市場監管所工作人員接到投訴后,立即聯系了當事人戚女士,對投訴的具體情況,進行了詳細了解。同時,也聽取了培訓班方面的意見,由于雙方分歧很大,便召集雙方進行調解。調解過程中,街舞培訓班負責人表示在開課前,就已經明確和戚女士溝通過,如果街舞老師因特殊原因不能親自授課,可由其他老師代替,現該老師因身體問題離職,才臨時更換老師的。對此,戚女士并不認可,并稱開課前的溝通說的是街舞老師短暫請假,可由其他街舞老師代替,并非長期代替。現在換了其他老師,嚴重影響了自己孩子對街舞的學習,導致沒法繼續學習,應當退還剩余課時費用。
由于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又考慮到雙方未簽訂正式的書面合同,也未對相關事項包括權利義務進行約定,這給調解工作帶來很大難度。該所工作人員便從法理上進行分析和說服教育,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像街舞培訓班擅自更換街舞老師,致使街舞培訓課程無法繼續,街舞學習的目的無法實現,街舞培訓班應當與當事人解除街舞培訓合約,并為戚女士退還剩余課時費。而對于街舞培訓班退卡要求收取的500元手續費,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屬培訓班加重消費者負擔的“霸王條款”,不予支持,依法應當免費退還戚女士剩余課時費。經反復工作,街舞培訓班不得不接受調解,表示愿意無償退還剩余課時費用共4500元,糾紛得以解決。
市南區市場監管局提醒,家長們在帶領孩子參加各種培訓班時,要及時簽訂書面合同,對相關事項包括權利義務進行詳細約定,并且在合同中注明違約責任的承擔,以便于日后產生糾紛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