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6日,市民黃女士向記者反映,3月14日她在延吉路萬達負一層的奧潤特超市,購買了一盒新希望的牛奶,回家飲用時卻發現牛奶已經過期了。為此,她再次來到超市,希望超市能夠按照食品安全法給予賠償,但對方的態度讓黃女士不太滿意,經過一系列的協商,黃女士并沒有得到賠償。為進一步了解此事,記者聯系上超市的相關負責人,對方表示如果接受正式采訪需要獲得總部審批,還要兩天左右的時間。
在萬達奧潤特買到了過期牛奶? 3月16日,市民黃女士向記者講起最近在萬達奧潤特超市買到過期牛奶的事情 。“3月14日我來到市北區CBD萬達負一層的奧潤特超市購物,當時順手拿了一盒新希望的純牛奶。15日早晨,我把牛奶拿出來準備喝的時候,才發現牛奶已經過期了。”黃女士向記者說道:“我看了看牛奶的生產日期是2016年的9月13日,保質期六個月,這樣就是說在我買牛奶的前一天就已經過期了。”
3月15日晚上6點,黃女士再次來到奧潤特超市。而就在黃女士找到超市方想解決此事時,還恰巧碰到了一位和她情況類似的先生。“那位先生也是在奧潤特超市買了新希望的牛奶,他一共買了兩盒,其中一盒是過期的。”隨后,黃女士與那位先生開始和超市溝通,他們都希望超市能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賠償他們的損失。
黃女士告訴記者說,她和那位先生在超市從晚上六點一直溝通到晚上九點,但是問題一直沒有解決。“超市的工作人員始終表示在找領導解決,但始終沒有給出說法。因為超市還要下班,負責人就告知我讓我回家等待,超市將會在16日上午九點到十點給我答復 。”黃女士說道,“但是,一直到16日下午兩點,我都沒有得到超市的答復和任何賠償。”
超市:跟超市進的牛奶不是同一批次 對于黃女士介紹的情況,記者通過撥打奧潤特超市的電話了解情況,幾經輾轉聯系上了相關負責人苗先生。下午4時30分許 ,記者來到位于延吉路萬達負一層的奧潤特超市,對于記者提出的問題,苗先生表示經過超市調查,發現黃女士購買的牛奶跟超市進的不是同一個批次的,且黃女士是14日購買,15日才來到超市維權,因此無法保證牛奶是不是在奧潤特超市購買的。苗先生還介紹說,之前有遇到過故意到超市要求高額賠償的人,這位黃女士情況類似,而且超市也有相關錄像。而至于詳細的內容,苗先生表示說,“如果要接受正式的采訪,需要經過總部的獲批,還需要等待兩天左右的時間。”隨后,記者又將超市的說法向黃女士進行了反饋,黃女士表示自己就是去超市購物買到的牛奶,沒有意圖不軌,如果超市認為牛奶是她帶到超市的,可以報警解決。
對于此事,本報將持續進行關注。
文/圖 城市信報記者 王川 實習生 李煜
[編輯: 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