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尹彥鑫 通訊員 馮希軍 于超
15日,黃島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民警巡邏時,查獲了一輛后斗搭了個棚的貨車,這輛貨車的后斗內竟然“藏下”了21人,司機為了省錢,早出晚歸與交警“打時間差”接送雇傭的工人。
3月15日早晨7點左右,黃島公安分局交警二中隊民警沿204省道由南向北巡邏,當巡邏到姜家屯附近路段時,前方一輛黃色的貨車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這輛車牌號為魯B***71的貨車后斗搭了個棚,民警準備上前檢查時,貨車司機突然左轉彎,快速駛入了小道,企圖躲避檢查。此時民警發現該車后方的簾布隨風搖擺,里面有人影閃現,隨即示意該車司機停車接受檢查。
執勤民警掀開簾布后,大吃一驚,只見車廂內人頭攢動,這輛黃色的貨車被私自改裝,車斗前半部分搭了個棚,用篷布捂得嚴嚴實實用的,執勤民警介紹說:“掀開篷布后里面氣味熏人,里面擠滿了工人,車斗后方拉載著電纜和鐵鍬、鎬頭等工具,一旦緊急剎車,極易造成人員受傷。經過清點,不足7平方米的棚內卻擠下了21個人。”
中年司機下車后辯解,他拉著這些工人要去電力緊急搶修,由于事發突然來不及找客車。民警當場指出了他違法行為的危害性,并勸說車內人員就地換乘了公交。經詢問,家住城陽的司機方某道出了事情,他們并不是去電力緊急搶修,而是老板承包了一項電力工程,雇傭這批工人到王臺鎮施工,老板為了方便和省錢,在貨車車斗前部安裝了個棚,既能載人又可拉貨。方某認為,交警不會這么早上班,為躲避交警的檢查,便每天早出晚歸接送。隨后,民警依法做出了處罰,方某因駕駛貨車違法載人,罰款200元,駕駛證記6分,并責令拆除安裝的棚子。
民警提醒,貨車車廂違規載人后,在行駛中遇到剎車或加速使乘坐的人發生位移,容易碰傷或者被甩出車外,存在極大安全隱患。交警表示,像這種交通違法行為,一旦遭遇車禍,就會導致群體性的死傷事件,因此為了出行安全,請不要乘坐貨車、農用車和拖拉機。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