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網3月14日訊 近日,市民臺先生向信網(0532-80889431)反映,2016年3月份,她在位于青島市市南區的帝豪斯健身海航萬邦中心店辦理了一張價值2499元的健身卡。2017年3月10日,由于工作調動原因,臺先生想把該卡轉讓給自己的同事,便于2017年3月10日,與同事一起千萬帝豪斯健身海航萬邦中心店辦理轉讓。“我當時辦卡的時候還特地問了一下轉讓的時候需要什么手續,他們的工作人員跟我說只要遞交一個申請,然后交500元轉讓費就可以了。”臺先生說。
然而,等臺先生等人提出轉讓健身卡時,卻被工作人員拒絕了,理由便是臺先生同事的電話在公司有過登記,是潛在客戶,所以不可以向其轉讓。“太好笑了,我聽到這個之后問了一下我同事,他說之前接到過帝豪斯的宣傳電話,就過來看了一下,這就成了潛在客戶了嗎?而且,當時辦卡時候的合同里也沒說潛在客戶不能轉讓啊。
(臺先生辦理健身卡時所簽訂的協議)
帝豪斯健身海航萬邦中心店的銷售經理田女士告訴信網,凡是進店參觀過的人員,都屬于公司的潛在客戶,健身卡是不能向潛在客戶轉讓的,因為這樣會對公司的銷售產生影響。
那么,帝豪斯健身對禁止向潛在客戶轉讓會員卡是否有明文規定呢?“我們店里的經理告訴全體工作人員的,禁止會員向潛在客戶轉讓健身卡,這是規定。但是至于是否有相關的文字說明,我不是很清楚”。田經理說。
對此,臺先生表示,辦理健身卡時與帝豪斯簽訂的協議中,并沒有規定不可以向潛在客戶轉讓健身卡,所以這是不合理的。
信網就此事咨詢了山東首辰律師事務所的吳芝容律師,據吳律師介紹,臺先生的同事是否屬于帝豪斯的潛在客戶無法界定,帝豪斯健身并沒有對禁止會員向潛在客戶轉讓健身卡一事進行約定,而且在健身卡中沒有補充說明,也沒有告知臺先生此事。并且,臺先生與同事之間的轉讓是真實意思表示,所以可以與帝豪斯健身協商解決此事,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進行投訴,通過他們來解決此事。
信網全媒體記者 岳祥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