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孫桂東 報道
半島都市報2月28日訊 林某喝了近三個小時酒依然開車上路,2月28日,黃島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林某危險駕駛罪一案,并當庭宣判,判處林某拘役3個月15天,并處罰金8000元。
去年11月,林某下班后與同事到開發區某KTV喝酒,從凌晨零點30分到3點多,林某共喝下六瓶酒,隨后駕車離開。路上林某轉頭與后排同事說話,撞上前車,慌亂中向左打方向盤,又撞上護欄。交警對林某做了酒精檢測,林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98.7mg/100ml,系醉酒駕車。
[編輯: 張珍珍]
版權稿件,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