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山東保監局發布四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中有三份涉及保險電銷欺騙。記者梳理發現,這三份案件主要為保險公司違反。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一十六條相關內容,欺騙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投保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等。據了解,僅去年一年,山東保監局針對保險違規違法行為,就處罰機構52家次、個人49人,罰款金額631萬元,比去年增長94%。
近年來,隨著國民保險意識不斷增強,我省保險事業不斷取得新的發展。山東保監局發布的相關數據顯示,2016年,我省保險業實現保費收入2302億元,近5年,年均增長17.3%。據了解,快速增長的保費收入中,有一大部分是通過電話營銷獲得。
日常生活中,不少市民經常會接到推銷保險的電話,遇到這種情況,請小心謹慎。因為這種不見面的保險銷售過程中,隱藏著不少的陷阱。
據了解,“夸大事實”與“故意隱瞞”是保險電銷人員欺騙投保人的主要問題。山東保監局工作人員介紹,有的保險公司為了追求電銷成功率,通常讓電銷人員套用模板,而這些模板本身就存在問題。比如,將健康險中明明只有二級以上醫院方可理賠的險種,夸大為任何醫院都可報銷;將一個季度內只能單次理賠的產品,說成不限次數;更有電銷人員篡改保險公司名稱,自己明明是A保險公司,硬說成是知名的B保險公司。
保險種類繁多,適用范圍不一,在電話銷售保險過程中,工作人員雖表達熱情,但往往語速較快,即使是白紙黑字的條款,作為一般投保人也很難理解,何況是幾分鐘的口頭介紹。在這種已經被繞暈的情況下,如果工作人員詢問是否為您辦理保險時,投保人無意識地“嗯”上一聲,很可能就進入了投保的小圈套。
據了解,根據《電子簽名法》的相關規定,符合條件的以電子、磁或者類似手段生成、發送、接收或者儲存的信息,如電話錄音可以視為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書面形式,可以作為訂立合同的一種方式,因此投保人在接聽保險電銷電話時,一定要明確表示是否有購買意向。
“保險公司通過電話營銷并沒有錯,這符合國家政策和市場發展規律,但如果通過這種不見面的方式欺瞞消費者就是違規違法。”山東保監局相關人士表示,在當前高壓監管下,個別保險公司存在的保險電銷欺騙行為,保監部門正嚴厲打擊。
據了解,去年山東保監局配合保監會消費者保護局開展了“亮劍行動”,專門針對電銷、網銷實施突擊專項檢查,重點打擊欺騙保險消費者、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重要情況等行為,對涉及違法違規行為的保險機構和有關責任人依法嚴肅處理,并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持續保持“高壓態勢”。
山東保監局工作人員建議,消費者一定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特別是遇到保險電話營銷時,一定詢問清楚,并對是否參保給予明確回復;當投保人遭受保險電銷誤導、隱瞞、欺騙等情形時,消費者可撥打電話12378向山東保監局投訴舉報,并根據相關規定維護自身權益。
記者 劉兵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