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10月9日,年僅16歲的“京劇女孩”劉祎瑋在山師北門過馬路時突遇飛來橫禍,被孫某駕駛的機動車撞飛,腦部受傷嚴重,四個月過去至今仍處在昏迷中。對于治療產生的高額費用,一家人早已無力承受,然而無論是肇事司機還是其所在公司,均沒有給出相應的賠償,女孩的父親劉英新一怒將其告上了法庭。
20日上午9點,歷下區人民法院燕山法庭對此案進行了公開審理。戲劇化的一幕是,法庭上,發生事故時肇事司機孫某的同車人王某竟突然改了口供。
事發134天女孩仍昏迷 劉英新告訴記者,女兒瑋瑋在濟住院67天,已于今年的1月18日轉到天津武警后勤學院附屬醫院接受治療,在事故發生后的134天里,一直處在昏迷中。
“呼吸比之前好些了,但還是很微弱,必須依靠氧氣罩維持。”重病的女兒還躺在醫院的病床上,又輾轉來濟參加法庭審理,這位父親的臉上透著些許疲倦,低聲道。
記者了解到,為了讓瑋瑋接受更好的治療,家人在醫院的建議下最終同意轉院。劉英新說,醫生告訴他,促醒手術的前期條件很“苛刻”,目前瑋瑋體內的鈉含量偏高,二氧化碳潴留,所以仍需要在醫院接受檢查和調理,等各項指標符合標準后有進行手術的可能。
由于已經花費的治療費用多達六十萬,遠遠超過了這個家庭的承受能力。劉英新表示,希望法院能將已經發生的四十多萬治療費做一個判決和認定。
法庭上共有五名被告方 20日上午9點,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燕山法庭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對此案進行了公開審理。
法庭上,原告方的代理律師稱,在被告肇事司機孫某駕車將原告女兒撞傷的交通事故中,孫某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根據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孫某也應承擔主要責任。
原告律師還認為,該起交通事故發生在孫某的工作期間,所以其所在單位國井酒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井公司)也應承擔相應責任。
此外,加上孫某駕駛車輛的所有人其妻李某、孫某社保信息顯示單位山東扳倒井股份有限公司、事故車輛投保單位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法庭上共有五名被告方。
是否職務行為成爭議點 通過原、被告雙方確認,駕駛人孫某確系國井酒業有限公司區域經理,并且簽訂了勞動合同。記者了解到,孫某主要負責經十路以南、陽光新路以東片區的業務工作。
被告方孫某的代理律師認為,孫某是在履行職務的過程中發生了這起交通事故,賠償責任應由其工作單位國井酒業有限公司承擔。
但被告方國井公司代理律師表示,孫某的確為國井公司簽約職工,但事發時駕駛的并不是公司業務用車,而是妻子李某的私家車。根據公司辦事處車輛管理規定,孫某沒有權利駕駛私家車開展公司業務,所以不屬于職務行為。
該律師還稱,國井公司只能表示同情,但是沒有承擔責任的義務。原告方律師予以了反駁。
證人突然改口:在交警部門做了假筆錄 原告方律師認為,從交警部門對孫某及同車同事王某的詢問筆錄看,兩人于2016年10月9日在小區開完例會后,約定回到位于工業南路的倉庫提貨,再前往經十路一家餐廳送貨,在去提貨期間發生了交通事故,所以屬于職務行為,同時提供了相關證據:與餐廳經理通話記錄和交警筆錄。
隨后,與孫某同車的王某也作為證人來到法庭。然而,王某卻突然改口,稱在交警處做的筆錄是假的。
“是他(孫某)讓我這么說的,我當時沒有考慮事情的嚴重性。”王某的神情顯得有些慌張,“當時我倆其實是去山師買衣服,后來他一直給我灌輸這個思想,讓我說是去提貨。”
審判長和律師一再表示,希望王某對自己的言論負責。但王某依舊稱,由于自己害怕因工作期間去買衣服會遭到公司的處罰,所以才按照孫某的意思向交警部門做了假筆錄。
場下一時唏噓,大家都對王某的此舉疑問重重。事后,原告方泉舜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陳燕表示,無論如何王某都涉嫌做假證,且會因此受到法律懲罰。
最終,歷時三個多小時的答辯結束,審判長宣布休庭,稱該案件仍需法庭調查,暫不調解。
夫妻雙雙辭職在天津照顧女兒 休庭后,劉英新馬不停蹄地趕回天津照顧病床上的女兒。
劉英新告訴記者,目前他和妻子雙雙辭職,來到天津照顧女兒。由于沒有錢,他們只能在醫院的走廊里度日。
六十多萬的治療費顯然已經壓垮了這個家,劉英新和妻子賣了房子,東拼西湊,好讓女兒繼續接受治療,然而沒有任何經濟來源的他們,對后面的路憂心忡忡。
“聽醫生說,補一個頭蓋骨要十萬,蘇醒手術要二十萬,還有后面的階段性治療費用……”劉英新說著,一時間哽住。
劉英新告訴記者,下一步他會讓女兒繼續治療,等到身體各項指標調整好再看能否進行蘇醒手術。
記者 李震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