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8日上午11點,在山東大學齊魯醫院急診科3樓的病房外,一男子因誤食化工品生命垂危。
據男子家屬稱,男子是在工作時不慎將裝在礦泉水瓶子里的固化劑喝下導致食道被燒傷,目前昏迷隨時會有生命危險。然而加工廠的老板并不承認自己有責任。
妻子焦急地守在周先生身旁
男子昏迷生命垂危 18日上午11點,記者來到山東大學齊魯醫院,在急診科3樓的病房里見到了誤食化工品的男子。此時,他正一動不動躺在病床上,面部戴著呼吸罩。
男子的妻子守在病床旁邊,緊握著丈夫的手。記者從家屬口中了解到,男子姓周,今年30歲,出事時在歷城區一家裝修加工廠打工。
“今天早上9點多,醫生給下了病危通知書,說人隨時會有生命危險,已經快不行了。”男子的姐姐周女士在一旁抽泣著說。
隨后,在男子病床上懸掛的醫囑單上,記者看到了上面寫有“2.18告病危”的字樣。
周女士說,由于食道被燒傷,弟弟不能吃也不能喝,每天只能靠輸液維持營養。“他還有意識,雖然不能言語,但我們知道他非常疼。”
喝水誤飲固化劑 男子的姐夫盧先生告訴記者,事情要追溯到2016年12月15日。15日早上,從事裝修加工生意的老板季某讓在其工廠打工的周先生去客戶家干活,由于周先生有駕照,季某便讓其開車去。
周先生上車后,習慣性地拿起了座位上的一瓶“礦泉水”,二話沒說就喝了下去。突然,周先生的口腔中有一股炙熱的撕裂感,但他卻怎么也吐不出來,幾秒后應聲倒地昏了過去。
原來,這瓶“礦泉水”中裝的并不是水,而是名為固化劑的化工用品。
兩名工友見狀,立馬將周先生送到了就近的醫院接受治療,并緊急通知了其家人。
經過醫院檢查,周先生食道被燒傷,身體內部多個器官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損傷。據了解,周先生的治療效果并不理想,一個月后,醫生告知家屬患者病情加重,建議立即轉院治療。于是一家人便把周先生轉到了山東大學齊魯醫院。
家屬認為老板有責任 姐姐周女士告訴記者,將裝有固化劑的礦泉水瓶放在汽車駕駛室內的是老板季某的姑父,他也在加工廠里打工。
周先生的姐夫盧先生認為,固化劑屬于易燃易爆品,有很大的危險性,“(固化劑)無色的,和水一模一樣,而且還放在車座位上,不貼標簽,這才導致了誤食。”出了這起事故,不管是老板的姑父,還是老板,都應該負有責任。
“而且我弟弟是在工作期間發生的事故,應該屬于工傷,但他(老板)現在不承認自己有責任。”盧先生說,“昨天打電話說來看看,但今天也沒有來。”
據悉,周先生的治療費前后加起來總共十萬元以上,而老板墊付了一萬余元。家人東拼西湊,才勉強讓周先生繼續接受治療。
老板稱其“是自殺” 隨后,當著記者的面盧先生撥打了季某的電話。
接聽后,季某告訴盧先生,自己在派出所,正往那邊趕。盧先生回應,醫院已經下達了病危通知書,希望他趕緊來醫院,但話還沒說完,對方就掛斷了電話。
隨后,記者再次撥打了季某的電話,對于周先生誤食固化劑一事,季某稱,這個化學品是周先生自己裝在瓶子里的,是自殺,自己也很同情,但是沒有辦法。
季某還表示,會通過法律途徑處理此事,隨后再次掛斷了電話。
周女士告訴記者,他們是濱州惠民人,一家五口,弟弟是頂梁柱。父親每天吃著藥陪在病床旁,家里還有一個患腦血栓的母親。弟弟的孩子才8歲,在老家上一年級,這突如其來的變故讓這個家變得破碎不堪。據悉,周先生家屬已經報警。
律師說法
需要認定是否屬于工傷 山東千舜律師事務所的張海杰律師表示,此事中事故傷害是否屬于工傷,家屬和老板都不能單方面認定,而是需要到社保部門出具相關證明。
“職工家屬應當準備相關材料,包括病例、勞動合同等,到社保部門,出具工傷認定,由社保部門確定是否屬于工傷。”張海杰律師說,如果確認為工傷,那么家屬可以進一步主張自己的權利。記者 李震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