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李峰 報道
半島都市報2月16日訊 《關于調整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范圍及標準的通知》近日下發,對青島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和標準進行調整,自今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
根據文件,本市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調整為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智力、精神、視力、肢體、聽力、言語、多重殘疾人。其中,符合條件的聽力、言語、多重殘疾人為調整后新增。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由原先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文件同時規定,有條件的區(市)可適當擴大補貼范圍,提高補貼標準。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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