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8日凌晨4時28分許,李滄交警接到支隊122交通指揮中心指令:“李滄區(qū)夏莊路北嶗路路口南約80米處發(fā)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車輛碰撞路中護欄,駕駛人棄車逃逸,請?zhí)幹谩薄=泳螅痪⒖腾s赴現場。只見現場遺留有一魯B6P5××號黃色富康轎車,車輛左前角損壞,路中護欄被撞倒30余米,駕駛人早已不見蹤影。經查找肇事車輛信息和嫌疑駕駛人,調取事故現場周邊和肇事車行駛路線的監(jiān)控及多番對比和走訪,李滄交警在案發(fā)后第四天即2月12日找到了肇事嫌疑人王某某,面對找上門來的交警,還沒過17歲生日的王某某沒說幾句就承認了自己肇事逃逸的違法事實——2月7日那天晚上,王某某與肇事車輛的實際所有人郭某某等一眾朋友吃飯聚會,期間王某某拿走了郭某某的車鑰匙,開車拉了其他三個飯桌上的朋友一起兜風回家,在開到事發(fā)地點時稀里糊涂地就撞上了護欄。
記者了解到,王某某的無證駕駛和肇事逃逸行為依法將受到合并罰款3000元、行政拘留20日以下的處罰,但是鑒于王某某是未成年人的事實,在依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guī)定》第140條進行審批后不予執(zhí)行拘留。
城市信報記者 張林盛 通訊員 韓通科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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