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李紅梅
公職人員的任何公權力,都是人民群眾賦予的,要依法依規行使。民警泄露公民個人信息被判刑,警示國家工作人員“有權不可任性”,要珍視手中的公權力為民服務,不要心存僥幸濫用職權,以免給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
兩年多前,因個人在酒店的開房信息被網帖曝光,原溫州永嘉縣工商局黨委委員、總工程師王某臥軌自殺。日前,永嘉縣人民法院就此事件中涉及的民警泄露個人信息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原永嘉縣強制戒毒所副所長兼永嘉縣拘留所副所長繆甲,多次用個人數字證書為其堂兄繆乙核查王某的個人信息,犯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2月10日《溫州都市報》) 兩年前的這起官員臥軌自殺事件,鬧得沸沸揚揚,有些人拍手叫好,說“蒼蠅不叮無縫的蛋”,發帖人是在“網絡舉報貪腐”。但反腐歸反腐,法治社會還要講究法治精神,開房記錄等信息具有相當程度的隱秘性,屬于公民不愿公開的個人隱私,受到我國法律保護,除非工作需要等正當事由,公職人員不能私自查詢甚至泄露公民個人信息,否則就是濫用職權。而涉案民警僅僅因為做生意的堂兄懷疑被王某有意刁難,就利用自己的職務便利,多次查詢王某的個人身份、開房記錄、房產情況等信息,被繆乙等人用于在微博及相關網站上發帖曝光,給王某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壓力。
而即便王某確實存在違法違紀行為,濫用職權查詢其開房記錄等個人信息的民警,以及用非法手段獲取其個人信息的發帖人,也不能視為“網絡舉報”的反腐英雄。因為在法治社會,我們不能鼓勵民眾用非法手段去懲治非法行為。更何況,在這起事件中,繆乙等人發帖曝光王某任永嘉縣工商局經檢大隊長、甌北分局局長期間的開房記錄,初衷也不是為了反腐,而是因所籌建的企業審批受阻,懷疑時任永嘉縣工商局黨委委員、總工程師的王某“有意刁難”,才發帖打擊報復。
雖然王某自殺并非泄密民警直接造成,但后者濫用職權非法泄露公民個人信息,才使得發帖人非法獲取到王某的個人信息,并在網上發布圖文并茂的帖子,“永嘉驚現開房局長”引起社會輿論廣泛關注,給王某帶來了巨大的心理負擔和壓力,擾亂了其正常工作和生活,一時想不開就走上了絕路。生命誠可貴,與一個官員的非正常死亡相比,泄密民警被行政撤職、辭退甚至判刑,可以說,一點兒都不冤。
公職人員的任何公權力,都是人民群眾賦予的,要依法依規行使。民警泄露公民個人信息被判刑,警示國家工作人員“有權不可任性”,要珍視手中的公權力為民服務,不要心存僥幸濫用職權,以免給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最終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自嘗刑罰的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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