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韓金惠
2月6日開始,一則“廣西考察吃穿山甲”網帖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目前,該男子已將微博刪除。2月6日下午,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宣傳部回應此事稱,正在核實,會向社會發布進展。記者獲悉,此事已經引起國家林業局關注。(2月6日《法制晚報》) 吃“領導”新做的穿山甲,喝特供酒,坐飛機駕駛艙,微博上的爆料是確有其事,還是夸大吹牛,目前還有待調查。不過,需要明確,在我國穿山甲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食用野生穿山甲是涉嫌違法的。
不知從何時起,穿山甲儼然成了餐桌上炫耀的資本。八項規定以后,公務接待之風被狠剎,但是食用穿山甲之風似乎并未完全消失。原因何在?正如一位環保人士在分析濫吃野生動物的人的心理時指出,大吃特吃野生動物的人中有幾個是為果腹?更多的人怕是虛榮心在作怪。
回到此次新聞中的男子,恐怕也逃不開“炫耀”二字。“李局長黃書記請我們在辦公室煮穿山甲吃”,字里行間透露著特權帶來的優越感,而這種“特權幻覺”也會給周圍一些人造成錯誤引導,帶來不良社會風氣。因此,即便是從道德上,這種公開炫耀吃穿山甲的舉動,也應該受到嚴厲譴責。
我們期待相關部門的調查能夠盡快給出結果,如果確實存在違規公務接待的情況,不僅要對相關負責人依法依規進行處罰,還要就食用穿山甲一事追究法律責任。
當前,穿山甲屬的8個品種都已被列為瀕臨滅絕物種。根據2016年第17屆《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的規定,全部8種穿山甲物種從CITES附錄II提升至附錄I,全球的穿山甲國際貿易從這一天起正式被全面禁止。法律的強制性應該伴隨執行的強硬性,只有堅決打擊穿山甲交易,才能遏制畸形的市場需求和經濟利益,改變穿山甲瀕臨滅絕的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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