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記者 李峰 報道
半島都市報2月5日訊 日前,市政府正式印發《青島市優待老年人規定》,進一步提高全社會對老年人的關懷和優待,提高老年人生活和生命質量。新規將從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2月28日。2003年3月1日印發的《青島市優待老年人規定》同時廢止。
具體優待措施
■養老服務 實行高齡津貼制度,80~89周歲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高齡津貼標準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90~99周歲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高齡津貼標準每人每月不低于220元;其他80~99周歲老年人高齡津貼標準由各區(市)結合各自實際制定;100周歲以上老年人長壽補貼標準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在此基礎上,各區(市)增發不低于每人每月100元。以上所需經費按照原有保障渠道解決。
對本市未入住養老機構的特困供養老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中的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貧困重度殘疾老年人以及經濟困難的“失獨”老年人,區(市)人民政府須按照有關規定為其購買居家養老服務。政府購買養老服務時,對老年人已享受的各種補貼不得沖減。
■醫療衛生 尚未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老年人,在政府興辦和財政支持的區(市)級以上醫療機構就醫,減免不低于20%的治療、檢查、住院普通床位等費用。
衛生計生部門每年組織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免費對轄區內65周歲以上常住居民進行1次老年人健康管理,包括健康體檢、健康咨詢指導和干預等;每年組織上門對100周歲以上老年人進行1次免費體檢。
■交通出行優待 65周歲以上老年人免費乘坐市內公共交通工具,60~64周歲老年人半價乘坐市內公共交通工具;老年人優先購買車船票、飛機票,優先上下車船、飛機,優先托運行李、物品。車站、機場、公交站點等場所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標準建設無障礙設施,方便老年人出行。火車站、汽車站、地鐵站、港口客運站、飛機場的候車(船、機)室應當設置老年人專用座椅,城鄉公共交通工具應當設置一定數量的老人座席。各優待服務場所、設施和窗口應當設置優待標識,公布優待內容。
■文體休閑 老年教育資源要對老年人公平開放。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特困供養的老年人進入政府財政支持的老年大學(學校)學習的,減免學雜費,提倡社會力量興辦的教育機構對老年人學習費用給予優惠。
非政府興辦或非財政支持的博物館、圖書館、美術館、科技館、展覽館、紀念館等文化場所對60~64周歲老年人實行門票半價、對65周歲以上老年人免門票費。政府興辦或財政支持的旅游景點(區)對老年人免門票費;非政府興辦或非財政支持的旅游景點(區)對60~69周歲老年人實行門票半價,70周歲以上老年人免門票費;提倡非政府興辦或非財政支持的旅游景點(區)對65周歲以上老年人免門票費。
■法律維權 65周歲以上的本市戶籍老年人均為法律援助對象,不審查其經濟困難情況,只要符合法律援助案件范圍,可依申請直接享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法律援助。其他老年人為維護自身權益,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老年人因合法權益受侵害提起訴訟時,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老年人咨詢自身涉法事務,司法機關和法律服務機構應提供優先服務。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