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節假期結束后首個工作日,不少商家或單位為圖彩頭違規燃放“開門鞭”。2月3日,市公安局組織民警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檢查整治,及時查處、制止違規燃放行為,并對被查處的單位和人員依法進行處罰。
“今天早晨,我們通過短信平臺發送20萬條信息,提醒廣大市民除農歷臘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外,其他時間禁止燃放。”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有關負責人介紹,同時,加大社會面巡邏檢查力度,出動警力380余人次、特勤640余人次、社會力量1100余人次,檢查煙花爆竹零售攤點330處,臨街商鋪259家,勸阻違規燃放行為104起,批評教育104人;查獲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6起,擬治安罰款6人。(半島記者)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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