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度市明村鎮的趙某和于某兩人在派出所度過了元旦,直到1月11日被平度市公安局馬戈派出所依法對其取保候審。讓人啼笑皆非的是,兩人醉酒駕駛撞到了一塊,竟為了20元修車費爭執不下而報了警,然后被交警送到醫院檢測出血液酒精含量,一個203mg/100ml,一個103mg/100ml。
2016年12月25日19時許,平度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三中隊接到大隊指揮中心電話,稱在繞馬路明村鎮北張家村路口處,一三輪汽車與一小型轎車相撞,無人員傷亡,要求出警。接到指令后,三中隊隊長帶領一名民警、兩名輔警趕赴現場。
到達現場后他們了解到,當天18時30分左右,當事人于某駕駛無號牌三輪汽車滿載兩只大水桶到北張家村拉水。他沿繞馬路由西向東行駛至路口處準備左拐,這時當事人趙某駕駛綠色奇瑞轎車沿繞馬路由東向西駛來,兩車撞在了一起。
于某向趙某索要1000元修車費,趙某不同意,兩人就車損維修費用爭執不下,價格從1000元直降到20元,但趙某還是不愿意給,還要求于某打電話報警。讓民警驚訝的是,兩人在錄口供過程中都滿嘴酒氣,說話思路也不清晰,明顯是飲酒的狀態。
民警當即為兩人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檢測,于某檢測結果為106mg/100ml,趙某為209mg/100ml,民警又將兩人帶到醫院進行血液酒精含量檢測,結果是于某為103mg/100ml,趙某為203mg/100ml,均屬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
據調查,事故當天趙某不僅無證駕車,而且所駕駛的綠色奇瑞轎車所懸掛的魯B×988A車牌是其他車輛的號牌。醒酒后的兩人均對當天的行為后悔不已。
記者了解到,三中隊依法對趙某做出五年內不得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吊銷于某所持有的“E”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兩人于2017年1月11日被馬戈莊派出所依法取保候審,不日將移交法院。
城市信報記者 張林盛 通訊員 李燕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