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網1月6日訊 青島環保局微博發布對7家單位的處罰決定。
青島盛凱偉建石墨制品有限公司 涉嫌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經驗收,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 萊西市環保局依法對其擬處罰款3萬元。
青島華清食品有限公司 在禁燃區內未按照規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使用果木進行熏烤生產加工。 市北環保分局依法對其處罰款3萬元。
青島海灣索爾維化工有限公司 涉嫌對暫時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業固體廢物未采取無害化處置措施。 高新區環保分局依法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擬處罰款10萬元。
青島鑫福泰實業有限公司 涉嫌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經驗收,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 高新區環保分局依法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擬處罰款3萬元。
青島瑞特龍實業有限公司 涉嫌用于存放沾染聚氨酯密封膠的容器未按要求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高新區環保分局依法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擬處罰款1萬元。
青島三合汽車銷售有限公司 涉嫌違反環評制度。 市北環保分局依法對其擬處罰款3萬元。
青島安日達門窗有限公司 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擅自建設鋁合金加工車間并投入生產。 青島市環保局依法責令其停止違規車間生產,并處罰款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