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記者 禚佩佩 通訊員段文杰 報道
本報訊 近日,平度市公安局南村派出所查獲一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窩點,及時消除了社會安全隱患,違法嫌疑人于某被依法裁決行政拘留15日。
2016年12月28日上午,南村派出所民警駕駛警車巡邏,行至轄區北朱家莊村附近即蘭路上時,發現一輛沒有懸掛后牌子的五菱之光面包車形跡可疑。可疑車輛一見警車,突然急掉頭竄入村中。民警立即駕車緊隨其后,并在該村邊一土路處將其截獲,當場在其車內搜出4箱煙花爆竹。民警依法對車輛駕駛人于某進行盤問,于某稱所拉煙花從膠州市某市場處私自販來準備銷售的,并承認不具備煙花爆竹銷售資格。民警又順線追擊,在東朱家莊村于某居住房屋內發現煙花30余箱、各類鞭炮7箱。目前,于某因非法儲存煙花爆竹已被公安機關裁決行政拘留15日。
警方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之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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