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眾網濟南12月27日訊 近日,省環保廳通報了莘縣深港環保工程技術有限公司自動監測數據造假案,莘縣深港環保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被頂格罰款10萬元,造假實施者王某被行政拘留15日。至此,今年被省環保廳查處的監測數據造假企業已上升為4家。
山東省環境信息與監控中心通過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動態管控系統,發現2016年11月22日至24日,莘縣深港環保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城鎮污水處理廠)氨氮自動監測設備參數變動異常,涉嫌數據造假。
11月25日,省環境信息與監控中心赴莘縣深港環保工程技術有限公司進行獨立調查。監控執法人員到達后,發現企業更換了門鎖無法進入監控站房,執法人員從已被企業破壞的窗子進入站房,確定該企業氨氮自動監測設備參數被人為修改。現場還發現該公司COD自動監測設備采樣管路被斷開并放置在礦泉水瓶中,無法采集真實水樣,公司涉嫌同時對氨氮和COD數據弄虛作假。監控執法人員立即固定好違法證據,并按照全省環保公安聯勤聯動工作機制通知省公安廳食藥環總隊。
聊城市環保局、聊城市公安局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與省環境信息與監控中心一起對企業進行調查問詢,通過監控視頻確定了造假實施者。目前,莘縣環保局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條規定,對莘縣深港環保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頂格罰款10萬元,莘縣公安局依據《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對造假實施者王某行政拘留15日。
近年來,省環保廳始終對監測數據造假持零容忍態度,采用動態管控、清理設備漏洞、及時公開監測數據等措施防止造假,采取“快、準、細、狠”獨立調查方式,嚴厲打擊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行為,對造假案件實施“一律頂格處罰、一律移交公安機關、一律媒體曝光”的處罰措施。
總體上看,全省監測數據造假案件大幅減少,數據質量不斷提升。但是,仍有少數不法企業心存僥幸,為了經濟利益鋌而走險,通過私接暗管等方式弄虛作假。今年以來,省環保廳共查處4家造假企業,分別是巨野縣三達水務有限公司、日照城市排水有限責任公司、上實環境城西(濰坊)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和莘縣深港環保工程技術有限公司。(記者 姜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