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9日,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青島市民政事業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正式發布。《規劃》在社會救助、養老服務、婚姻登記、社會工作等社會關注度高的領域,提出了創新性的要求,在總結積累經驗的基礎上,努力打造民政工作標準化的“青島樣板”。
《規劃》總結了“十二五”時期青島民政事業取得的成就,提出了“十三五”時期民政事業的發展目標。“十二五”期間,民生保障水平進一步提升。建立了完善的基本民生保障體系,連續5年調整各類救助標準,其中城鄉低保標準增幅分別達77% 和180% ,城鄉差別比由2.33縮小至1.48;農村五保集中供養標準和分散供養標準分別提高190%和172% ;醫療救助和臨時救助實現城鄉一體。養老服務體系日趨完善,凈增養老床位3.1萬張,千名老人擁有養老床位由20張增至37張,走在全國同類城市前列。城鄉基層民主和社區建設有序推進 。市北區成為“全國社區治理和創新實驗區”。
出臺《青島市級部門進社區工作準入制度實施細則》,使社區減負增效工作取得關鍵性突破。落實敬老愛老惠老政策和老年維權,老年活動豐富多彩,老齡工作邁上新臺階。城市區劃更加科學,完成了原市北、四方、黃島區和膠南市的區劃調整。雙擁優撫安置已形成更加科學完整的體系,實現全國雙擁模范城“八連冠”,為強軍和國防建設做出了突出貢獻。社會組織改革管理取得新進展。全市登記社會組織由6020家增加到7715家,增長28.2% 。
其中,社會團體由1366家增加到1977家,增長44.7%;民辦非企業單位由4654家增加到5734家,增長23.2% ;新設立基金會4家,實現了零的突破。福彩銷售成績斐然,完成銷售額111億元,籌集公益金31億元,為助老救孤濟困做出了重要貢獻。慈善事業穩步發展,募集善款8.58億元,救助63.2萬余人次,募捐額在全省居領先水平。民政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加強。
A 社會救助
特困人員達70% ,農村五保供養要改革
《規劃》中指出,需對農村五保供養體制進行改革,落實國務院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到2020年半自理和不能自理特困人員供養率達到70%。加強特困人員供養規范化管理,落實基本生活標準和照料護理標準,堅持集中供養與分散供養相結合。加強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規范化建設,結合養老服務業轉型升級,積極推進供養服務機構社會化改革,創新運營管理機制,加強軟硬件建設,推進消防設施改造,提升供養服務機構的服務水平,穩步推進特困人員供養向高水平邁進。
健全大救助體制,實行“一站式”結算
對于很多本地居民以及外來就業、上學人員關心的大救助體制,也將在“十三五”期間發生重要變化。發揮區(市)、鎮(街)“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窗口的統籌和協同作用,實現救助資源、信息、數據共享互通,確保區(市)救助機構日常工作規范有序、精準高效。加強臨時救助與最低生活保障之間的銜接,規范臨時救助程序,建立緊急救助綠色通道,發揮“救急難”作用。將中低收入家庭、臨時性支出型貧困家庭,及在青務工和上學的非青島戶籍的新市民等特殊困難人員納入醫療救助、臨時救助范圍。
進一步完善大病醫療救助制度 ,建立民政對象醫療救助即時結算服務系統,實現城鄉困難居民醫療救助在定點醫療機構“一站式”即時結算,使“因病致貧”的困難家庭能夠得到及時性救助。加強醫療救助與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的銜接。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商業保險公司或社會組織承擔醫療救助相關工作。
基本實現無流浪兒童,減少反復流浪現象
記者了解到,在《規劃》當中,還要求創新完善流浪乞討人員發現機制,健全四級救助網絡。發揮大救助機制和聯席會議機制的積極作用,建立健全長期滯留的青島市戶籍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轉介、安置等工作機制。加強救助管理,減少反復流浪現象。開展預防未成年人流浪乞討的源頭治理工作,基本實現城市街面無流浪兒童的目標。探索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合作等有效形式,使救助更加符合市場需求和社會發展趨向。推進救助管理機構規范化建設和等級評定工作,堅決防范發生沖擊社會道德底線的事件。
B 社會治理
健全基層自治,印章使用不當上“黑名單”
健全基層自治機制,認真貫徹實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依法搞好村民委員會、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逐步擴大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直接選舉覆蓋面。加強村(居)民委員會和村(居)務監督機構建設,完善村(居)民會議、村(居)民代表會議制度,夯實村(居)民自治基礎,完善城鄉社區建設重大問題的民主決策、民主監督制度。加強城鄉社區協商民主建設,出臺青島市《關于加強城鄉社區協商的實施意見》,探索構建符合青島市特點的城鄉社區協商制度,推進基層協商民主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
優化社區服務體系。加強社區服務設施建設,城市社區辦公綜合服務用房全部達到600平米以上,農村社區辦公綜合服務用房不少于500平米,形成以綜合服務設施為主體、專項服務設施相配套的社區服務設施網絡;全面落實《青島市社區服務設施管理使用辦法》,提高社區服務中心設施管理使用效率。到2020年實現青島市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設施全覆蓋、人群全覆蓋與服務精細化的目標。進一步完善區(市)社區事務準入制度和工作機制,制定出臺社區印章使用范圍清單和負面清單。
社會組織“五證合一”,行業協會脫鉤行政機關
改革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制度。穩妥推進直接登記,嚴格民政部門登記審查,逐步放寬登記條件,簡化登記手續,降低準入門檻。推行社會組織登記“五證合一”與“一證一碼”制度改革,實施社會組織統一信用代碼制度,探索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措施。將異地商會登記審批權限下延至區市級民政部門。完善業務主管單位前置審查。對直接登記范圍之外的其他社會組織,繼續實行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雙重負責的管理體制。對農村專業經濟協會、社區基層社會組織實行登記備案雙軌制。完成全市性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試點工作。引入競爭機制,探索一業多會。
加強對社會組織活動的管理,建立社會組織“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聯動,將社會組織的自身建設情況與社會組織享受稅收優惠、承接政府轉移職能和購買服務等掛鉤。規范社會組織涉外活動。
建立社會激勵和監督體系,加強社會組織自律和信息公開,健全第三方評估機制。發揮社會組織“四級網絡”監督作用,建立多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加大社會組織執法監察力度 ,依法查處非法社會組織和社會組織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C 公益慈善
兒童福利面向所有孩子,推動社會福利轉型
《規劃》中指出,在“十三五”期間,將拓展社會福利保障范圍,推動社會福利由補缺型向適度普惠型轉變。健全和完善面向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的福利補貼和重點人群分類施保制度,實現基本服務保障的可持續發展。健全兒童關愛體系,將兒童福利服務的對象由孤兒等困境兒童逐步擴展到所有兒童,建立兒童福利三級工作協調機制,將政府對兒童的各項福利保障和保護政策落實到每個兒童,探索建立全市兒童福利服務信息平臺。提高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水平,使殘疾人基本生活總體達到小康水平;優化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環境,推進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職業培訓、文化、體育、殘疾預防等工作,增強殘疾人自身素質和能力。
引進資本管理公益金,提升資金增值能力
擴大福利彩票發行,提高福彩公益金使用效益;創新福利彩票銷售方式,加強管理制度、銷售網點及銷售隊伍建設,確保福彩銷售安全運行、健康發展。認真貫徹《慈善法》,探索慈善公益市場化與產業化模式,構建慈善公益產業體系,吸引知名國際公益組織入駐;開展慈善超市經營創新試點,形成有活力的經營機制,提升全市慈善公益發展水平;完善和落實社會募捐和捐贈的稅收優惠政策,制定便捷的慈善捐贈稅前扣除辦法,優化慈善事業發展環境;加強慈善組織規范化管理,推進慈善公益行業的自治自管。
創新多種慈善公益捐助模式,提升慈善公益資金總量。創新慈善公益資金管理模式,引入資本化管理工具,提升慈善公益資金的持續增值能力。推進“公益青島,慈善中國”的品牌建設,打造慈善公益平臺型網站,推進青島陽光慈善,提升青島慈善公益的社會影響力與號召力。
記者 張鵬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