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從市城鄉建設委獲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于近日發布了《關于印發青島市開展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方案要求,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建設并投入使用,未列入未來10年內住房征收、拆除計劃,且符合加裝電梯條件的住宅,可申請加裝電梯。我市也成為全省首個出臺具體方案給樓房加裝電梯“指路”的城市。
現狀 缺政策依據加裝成難題 給老樓裝電梯,在青島已有先例。2015年,位于西海岸的觀海苑小區內的4棟多層居民樓安裝了8部電梯,給樓內老年居民們出行帶來了方便。對于觀海苑小區老樓加裝電梯一事,市規劃局黃島分局辦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員稱,像這種老樓加裝電梯的事情,必須要先規劃,之后才能夠進行建設、施工,至于是否能夠進行規劃審批,通常需要從主客觀的條件來判定,比如業主同意安裝的比例,準備建設安裝的部位是否符合條件,該樓是否安全等。
在老城區,想要加裝電梯的情況更多。但由于老樓加裝電梯的資金來源、如何審批、怎么施工、后期又該如何維護等問題無法解決,特別是因為沒有政策依據,這件事也只能暫時“擱淺”。
申請 裝電梯需滿足多個條件 有意愿的居民應該如何申請?實施方案規定,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首先應經本棟住宅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并經擬加裝電梯所在單元的全體業主同意;涉及占用小區土地的,要充分聽取所在物業區域內業主的意見;加裝電梯后可能受到通行、采光、通風和噪聲等直接影響的利益相關方未提反對意見。建筑面積和業主人數的計算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資金 2020年前加裝可領補貼 不僅要統一業主意愿,申請加裝電梯還要滿足其他條件。如,住宅不存在結構安全隱患,加裝電梯后不影響既有房屋的整體性和結構安全;存在結構安全隱患的,須消除隱患后方可申請,或者書面承諾在加裝電梯的同時進行房屋結構安全加固、消除安全隱患。另外,應符合城鄉規劃、建筑和消防等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規定,符合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城市風貌保護的相關規定,符合日照間距相關要求,電梯擬設位置應在原建設項目用地界址范圍內。此外還要滿足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那么,實施方案對資金來源是如何規定的?實施方案規定,加裝電梯的資金來源主要包括:業主自籌資金、所涉及房屋分戶賬中的專項維修資金、財政補助資金和社會投資等。業主自籌資金部分,應根據所在樓層等因素,由業主按照一定的分攤比例共同出資,分攤比例由業主協商確定。財政補助資金部分,由相關區(市)政府落實,實施財政補助的期限為2016年至2020年。市級財政對區(市)進行獎補,獎補辦法另行制定。
辦理 書面委托合法單位代辦 那么,都有什么單位或個人可以開展加裝電梯工作?實施方案規定,具體辦理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相關手續、實施相關工作的主體,統稱為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實施主體(以下簡稱“實施主體”)。公有住宅加裝電梯,其實施主體為房屋經營管理單位;私有住宅加裝電梯,其實施主體為所在單元的全體業主。
實施主體可以書面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電梯生產企業、電梯安裝企業等合法單位作為代建單位辦理相關手續,其中,公有住宅實施主體可以自辦,私有住宅實施主體可以推選并書面委托1至2名業主辦理相關手續。實施主體應當承擔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項目建設單位所應承擔的責任,確保提交政府部門和相關單位的材料真實、有效,對建設質量安全負責。
管理 業主事先要簽訂協議 根據實施方案,業主要簽訂加裝電梯協議,共同作出書面約定。約定的事項包括對加裝電梯的前期工作費用(包括結構安全鑒定、勘察、設計、方案公示等)、工程建設和安裝費用的預算及其籌集方案;擬加裝電梯的配置方案(包括電梯型號、電梯尺寸、運行參數、具體配置等內容);電梯維護保養方式及其運行維護保養費用分擔方案 (包括電費、維修保養費、管理費、電梯更新費等);與不同意加裝電梯的業主展開協商,并對利益受損業主進行補償的資金籌集預案。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需要辦理施工許可嗎?據了解,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法規要求需要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實施主體應當依法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施工許可等手續。也就是說,對于加裝電梯部分建筑面積達300平方米以上且土建投資額達30萬元以上的項目需要依法辦理施工許可證,其他項目不需要辦理施工許可。
保障 制定具體措施簡化便民 據悉,實施方案出臺后,相關政府部門和區(市)政府還將根據工作實際和需要,陸續出臺一些配套政策,其中,區(市)政府將結合實際制定對《實施方案》的具體落實措施;市城鄉建設委將發布《青島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設計導則》,從技術上對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進行指導。
此外,實施意見還要求,規劃、國土資源房管、建設、質監、城市管理、消防、人防、供電、通信等部門應當按照法定職責,對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涉及的相關審批和服務事項,按照簡化、便民的原則,積極予以支持。同時,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電梯生產企業、電梯安裝企業等依法探索新的商業模式,推動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鼓勵社會組織積極參與,依法推動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
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 記者 傅春曉
老樓裝電梯程序分四步 1、書面申請。符合加裝條件的實施主體向住宅所在地區(市)政府指定的牽頭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區(市)政府牽頭部門進行現場踏勘,提出初步審核意見。
經初步審核同意后,由區(市)政府牽頭部門組織實施主體、業主委員會代表、區(市)有關部門和單位等召開可行性論證會,綜合參會各方意見,確定是否同意加裝電梯。明確同意的,實施主體方可依法開展工作。
2 前期準備。實施主體委托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加裝電梯設計,加裝電梯的設計方案應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在公示期內收到異議的,實施主體應與異議人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實施主體應當制定電梯加裝、配置、運行維護等方案,并書面征求相關業主意見。
3 辦理手續。住宅未預留電梯井的,實施主體應到所在地規劃主管部門辦理規劃管理手續;可能影響或改變供水、排水、供氣、供熱、供電、通信、消防、人防、雷電災害防護等裝置設施的,應按規定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法規辦理相關施工許可手續。電梯安裝施工前,施工單位應到所在區(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電梯施工開工告知,并到有資質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辦理監督檢驗手續。
4 施工驗收。實施主體應依照法律、法規規定開展施工圖設計、審查等工作,并由電梯制造商或其授權的具有安裝資質的單位加裝電梯。加裝電梯項目竣工后,實施主體應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參加竣工驗收,并按有關規定向區(市)規劃主管部門申請竣工規劃驗收。電梯使用單位應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向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使用登記。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