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記者 孫桂東 報道
半島都市報12月8日訊 在網上從河北的一名輔警那里買來個人信息,然后轉手賣出賺取差價。近日,市南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依法批準逮捕了三名犯罪嫌疑人。據悉,該案是市南區首例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案件。
家住市南區的李華(化名)上網時發現,網絡上存在出售和購買公民個人信息的QQ群,而且在出售與購買之間存在差價,遂產生了倒賣公民個人信息賺取差價的念頭。自2016年3月起,他先后加入了多個信息QQ群,從中收集購買了大量公民個人信息,并加價出售,獲利5萬余元。
2016年9月至10月,李華與河北省的王明(化名)取得聯系,從王明處購買了5000余條公民個人信息。王明是河北省某地公安局指揮中心的一名輔警,2015年至2016年間,王明在明知違法的情況下,利用工作之便,私自登錄調取公安內網中大量公民個人信息,通過QQ接單,出售獲利。2016年9月至10月,李華將信息出售給了河南省的陳天(化名),獲利數千元。陳天購買公民個人信息加價賣出或從網上購買了別人的支付寶賬號及密碼,從中盜取錢財。
該案證據顯示,網絡上有一些不法分子,將不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存儲于百度云盤、360云盤等網絡存儲工具或個人電腦中,利用QQ群相互交易,通過發送QQ離線數據包、百度云鏈接的方式進行信息倒賣,大多通過微信或支付寶轉賬,一套信息的購買和出售只有1角至兩三元。被出售的公民信息包括該公民的身份證號、身份證照片、戶籍地、銀行卡號、駕照及機動車行駛證等大量真實信息。
這些個人信息被不法分子用于注冊各種賬戶,包括各類游戲賬號、支付寶賬號用于賣錢或者盜取錢財,甚至用于給國外賭博網站洗錢以賺取傭金。有時賣家還會注冊銀行卡賬號,將其與支付寶賬號捆綁銷售獲利。
據悉,這是市南區首例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案件。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過程中。在網絡時代的大背景下,公民個人不可避免地要經常在網絡上或其他各種途徑登記使用自己的個人信息,市南檢察院提醒市民,一定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增強信息保護能力,不隨意對外透露個人信息,避免信息的隨意擴散。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