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云南星長征投資開發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被控在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春城支行騙取貸款、承兌匯票高達10多億元。被告人被控通過一名銀行客戶部副經理做“內應”,再加上假合同、假房產證等虛假材料,從國有銀行騙出巨額資金。記者調查發現,該案暴露出當前部分國有銀行在監管方面存在很大漏洞。
內外勾結
調查人同為審查人 今年10月,這起騙貸案在云南省昆明市五華區法院開庭審理,目前仍在等待宣判。根據檢方指控,僅2013年8月至2015年1月,星長征公司就在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春城支行先后取得6筆貸款共2.7億余元、34筆銀行承兌匯票共9.9億余元。最后,貸款只還了3000萬元,承兌匯票交了保證金2.7億元。
記者從檢方了解到,該公司涉嫌在春城支行騙貸的金額遠不止這些。星長征公司提交給銀行的合同、房產證、銀行進賬單等都是假的,甚至用于抵押貸款的個別房產之前也已抵押給了別的銀行。此案中,被檢察機關起訴的還有春城支行客戶部副經理李寧。作為“內應”,他是騙貸案發生的一個關鍵人物。
按照規定,客戶申請貸款時,銀行至少要有兩個人共同調查申請材料,金額大的還要成立調查組、出具調查報告。星長征公司的代理律師在庭審中指出,事實上,這一環節多由李寧一個人辦理。在28筆承兌匯票的調查報告中,有25份都沒有調查經辦人和調查負責人的署名、簽名。
一位在春城支行擔任某項貸款審查人的員工在證人證言中承認,自己從沒辦過那些貸款業務,之所以作為審查人出現,是因為銀行人手不夠,是他自己把密碼等信息給了李寧,由李寧完成審查的。也就是說,李寧實質上既是調查人,又是審查人。
利用漏洞
篡改授信不足信息 由于多次貸款和出具銀行承兌匯票,星長征原本的授信額度已經不夠用了。檢方的指控顯示,為應對這一問題,春城支行客戶部副經理李寧在銀行系統里更改了星長征公司的保證金數額,虛增了其授信額度。李寧先后向該公司發放了1.1億元貸款,出具了7億多元銀行承兌匯票。
據調查,李寧利用銀行軟件系統本身存在的漏洞完成了操作。按農行規定,承兌匯票的保證金數額與授信額度相關聯,例如,保證金存入了100%,則不占用授信額度。李寧用銀行信貸管理系統的“手工登記”功能,把原來星長征公司只交了20%~30%的保證金,直接改成100%。這樣就釋放了原授信額度,用于簽發新的銀行承兌匯票。
從銀行出具給警方的相關說明看,補充承兌匯票的保證金按規定要經過審批、審核等環節,而且不屬于可以“手工登記”的范圍。但令人驚訝的是,李寧在補充保證金時,不但沒有通過審批、審核,而且可以用“手工登記”功能去變更。據了解,“手工登記”功能因業務范圍較廣,客戶經理都具有手工審批登記權。
李寧在法庭上稱,銀行系統本身就有問題。2012年10月李寧就首次操作了虛假補保,這種行為一直持續了幾年,直至星長征風險事件暴露后,農行云南省分行營業部才關閉了轄區內所有客戶經理的手工審批登記權,并于今年5月上收了全省的手工登記權限。
查糾不力
銀行和責任人將受處罰 檢方指控表明,星長征公司通過下屬的3家企業分四次向李寧指定的銀行賬戶轉入了好處費300萬元。
據調查,農行方面在發現問題后的調查、糾正不夠及時。2014年6月,農行總行在組織檢查時就發現了星長征集團用信超過授信額度2000多萬元,但未深究這個問題。2015年1月底,對星長征集團合同開展審查時,調查報告初稿中又提到超授信問題,最后的正式報告里卻沒有再提此事,此時星長征的超授信金額已經達到了2.2億元。
云南省銀監局表示,該案透露了銀行內控管理薄弱、合規意識淡薄等問題。截至目前,銀監局已累計督促該行對34人實施問責;先后對農行云南省分行實施了兩次現場檢查,落實風險防控責任。云南銀監局下一步還將依法對案件責任人和相關銀行機構進行行政處罰。 據新華社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