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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圖/牟小璇
半島記者 董夏 通訊員 門剛報道
半島都市報11月30日訊 11月30日,記者從青島市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登記制度改革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繼“三證合一”、“五證合一”兩次改革相繼實施后,12月1日起,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也將正式在青島實施。申請人辦理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時,只需填寫“一張表格”,向“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由工商部門核發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此次“兩證整合”改革沒有設置過渡期,新模式下證照辦理時間縮短至3個工作日,改革前登記的個體工商戶無需換證。
“這次兩證整合從12月1日開始,新登記個體工商戶將頒發兩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市工商局局長孫海生介紹說,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是將個體工商戶登記時依次申請,分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稅務部門核發稅務登記證,改為一次申請、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一個營業執照的登記制度。
“過去個體工商戶到工商、國稅、地稅辦理相關手續很煩瑣,現在實行兩證合一后,去工商登記需要的相關內容,把稅務登記需要的信息也在工商登記的時候收集起來,工商登記完成了,就把數據通報給國稅和地稅,不用讓群眾再跑兩個部門,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辦事效率。”孫海生表示,“兩證整合”適用于青島市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包括港澳居民、臺灣居民、臺灣農民設立的個體工商戶。
改革后,申請表格由6張減少至2張,證照辦理從原來的需往返6次減少到2次;原來“兩證”辦理法定時限45個工作日,對外承諾時限為10個工作日,改革后辦理時限縮短至3個工作日。
“兩證整合”登記制度的改革,將對法人和其他組織建立覆蓋全面、穩定且唯一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統一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具有原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的功能。實施‘兩證整合’后,新辦個體工商戶由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核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不需要再單獨辦理稅務登記證。”據孫海生介紹,該代碼設計為18位,一個主體只能擁有一個統一代碼,一個統一代碼只能賦予一個主體。主體注銷后,該代碼將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詢功能。
“目前青島市有100萬工商戶,其中有63萬個體工商戶,這些工商戶不需要換發證件,原有稅務登記證仍然有效。”孫海生表示,此次改革對2016年12月1日前成立的個體工商戶不設過渡期,對于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或主動要求換照的個體工商戶,工商部門換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而對于暫未取得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繼續有效。
同時,孫海生提醒,換領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應盡快聯系稅務機關辦理啟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相關涉稅業務(如變更稅控設備等)。換發執照將不收取任何費用。
“兩證整合”問題解答 問:個體工商戶換領“兩證整合”營業執照時是否需要收繳原稅務登記證?
市工商局:個體工商戶辦理“兩證整合”營業執照時,無需收繳稅務登記證。換照后,原稅務登記證自動失效。
問:新辦個體工商戶取得“兩證整合”營業執照后,到哪個稅務機關辦理涉稅事項?
市工商局:領取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應持營業執照到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涉稅事宜,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按期申報、繳納稅款。
問:實行“兩證整合”后,個體工商戶注銷登記時是否要先行進行清稅申報?
市工商局:已領取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且在稅務機關辦理涉稅事項的市場主體申請注銷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稅務機關出具的《清稅證明》。其他個體工商戶仍按原規定辦理注銷登記。
問:實行“兩證整合”后,已在稅務機關啟用統一代碼的個體工商戶如何辦理變更登記?
市工商局:在稅務機關已啟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個體工商戶,登記信息發生變更的,主管稅務機關通過信息交換系統獲取工商部門變更工商登記有關表單信息,并對變更信息進行確認,納稅人無需至稅務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