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幾年,與每個人息息相關的住房專項維修資金越來越受重視。與此同時,不少業主也面臨很多困惑,房子“生了病”,到底該找誰?確實,維修資金涉及多個責任主體,而業主也擁有自己的權利義務,積極參與進來,房屋“看病”不是啥難題。
沒“東家”的房子誰來管 市民楊先生心里一塊大石頭落了地,他漏雨多年的老房子終于修好了。“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楊先生道出心中攢了很久的委屈,單純漏雨還不是多大問題,楊先生身體有殘疾、眼睛看不清東西,擔心長期漏雨萬一引發老房子電線短路,后果不堪設想。
房子出了毛病,找人來修就行了。但楊先生卻犯了難,他曾找過單位和街道辦事處,得到的答復都是“不予維修”。原來,“他的房屋是房改房,原來的產權單位已經改制。”濟南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城市更新)局住房維修資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濟南市住房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說,所幸房屋原產權單位維修資金已經建賬,可以正常使用。
但過了沒多久,楊先生還是碰了一鼻子灰,又找到了中心工作人員。原來現在的單位推脫維修資金使用困難,無法幫他解決問題。“中心的職責是負責維修資金的監管和支用,對房屋的產權單位沒有管轄權。”中心主任張平表示,但在他看來,楊先生這種情況已經是萬般無奈下的求助。因此,濟南市住房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還是主動聯系了產權單位,歷經一個多月多次溝通,幫助楊先生解決了問題。
給房子看病,得多方“會診” 楊先生的情況并不是個例,市民劉先生居住在市中區一棟建于上個世紀90年代的住宅樓,房子破損嚴重,同樣面臨沒有申請主體的難題。類似這樣無人管理的老舊社區和產權單位無法或怠于履行管理職責的已售公房,常常讓住戶面對房屋出現的問題束手無策。
不光如此,從資金申請到具體的維修過程中,出了問題究竟該找誰成了讓業主最頭疼的問題。楊先生是幸運的,但對人員少、任務重的住房維修資金管理中心來說,卻沒有精力也沒有專業能力替每個業主包攬所有的問題。
“住房維修涉及多個責任主體。”濟南市住房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劉保瑞說。比如維修資金申請和維修事項實施就是兩個不同的過程,在現實中很容易混淆在一起。現實中更多糾紛、質疑與矛盾集中在維修事項實施階段,譬如施工質量、造價等。
劉保瑞坦言,維修過程中參與主體多,包括業主、業委會、居委會、物業服務企業、已售公房原產權單位、施工、監理、造價審計、檢測鑒定單位及質檢、消防、資金管理機構等,其中施工、監理、造價審計、檢測鑒定、特種設備管理等單位都有較強的專業性,其他單位無權也無專業能力代替其履行職責,整個維修事項任何一個環節出問題都可能造成矛盾糾紛,甚至損害業主利益,而一旦出現問題就被社會和業主推諉到了資金管理機構,這種情況下,是不利于真正發揮住房維修資金的作用的。因此,明確職責、各個責任主體各司其職、正確履職就顯得尤為重要。
作為主人,業主也應多參與 “業主本身有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也應該多參與進來。業主作為維修資金的主人,是維修事項的主要相關利益人,在維修前、維修過程中都有知情權、監督權和參與權,可充分發揮自己的主人翁作用,積極參與到維修事項中來。”劉保瑞說,業主不光是資金所有權人、決策人,對施工單位選擇、維修方案、工程預算、是否聘請監理、造價審計單位、工程驗收等都行使決策權、知情權、監督權。有些業主房屋出現損壞,維修事項一概不管,當甩手掌柜,等維修完了,又出來挑毛病、找后賬,因此容易產生矛盾糾紛。
他表示,做好維修資金管理工作僅靠一個資金管理機構是遠遠不夠的,已售公房原產權單位、社會基層組織、公安消防和特種設備管理機構以及水電氣暖等專業經營單位,各參與主體要履行好各自應盡的職責和義務。
此外,業主當家做主人的意識和能力要與之相匹配,業主自治組織的發育和成熟要與之相適應,維修資金使用難才能得到根本解決。這需要每個業主都能自覺地履行法定職責和義務,參與到包括維修活動在內的社區生活與管理的全過程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