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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購買了高新區億路發世家御園二期房子的業主們遇到了煩心事,合同上約定的交房日期是2014年的12月31日,可是卻一拖再拖,直到今年11月份才通知交房,延期交房2年,按照購房合同上的約定,違約金有4萬多,而開發商給出的賠付方案卻是違約金抵車位款,這讓業主們怎么都無法接受,而不同意該賠付方案開發商就不給新房鑰匙,也讓業主們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延期兩年才通知交房
“這房子是我們3年前買的,距離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也已經過去了2年時間,到現在還沒有拿到新房鑰匙,違約金也沒有著落。”近日,市民周女士向本報記者反映,3年前她在位于高新區龍海路777號的億路發世家御園二期9號樓購買了一套房子,按照合同約定應該在2014年底交房,可是到了交房的日期,周女士左等右等并沒有接到開發商的收房通知,后來她和其他業主找到開發商,才被告知交房時間延期兩年,延后到了2016年底,直到2016年11月,周女士才接到了售樓處的電話,讓帶著合同材料去收房。
“從來就沒聽說過哪個樓盤延期兩年才給房子。”周女士告訴記者,她是幾年前帶著孩子來青島的,一直是租房子住,好不容易攢了錢買了房子,盼著早點住進去,開發商延期交房2年的通知卻讓周女士心灰意冷。“到現在我們還在租房子住,房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周女士抱怨道。
想拿違約金抵車位款
原本以為終于盼到了交房,業主們可以安安心心等著拿鑰匙,可是在違約金賠償的問題上,開發商卻提出了購房合同上約定以外的一個賠償方案,讓業主們沒有辦法接受。“說是不給我們違約金了,直接讓我們再買一個車位,違約金從車位款里面扣,還要再補上差價。”
周女士告訴記者,億路發世家御園小區的地下車位價格大約在7萬塊錢左右,而按照購房合同上面的約定,開發商延期交房2年違約金大約為4萬多塊錢,也就是說業主們還要額外補交上3萬左右的差價。“我們壓根就不想買小區的車位,很多業主也都還沒有買車,這個方案我們不接受。”周女士說。
“現在開發商根本就不是跟我們業主在商量,根本就是強制執行,不同意也不行,開發商說只有這一個方案,不同意,就不給房子。”另一位業主王先生告訴記者,現在只有再簽補充協議,買下地下車位,才能拿到鑰匙,開發商也已經明確跟業主們說明,不同意這個方案不給鑰匙,也不給違約金,以后也不會累計違約金。
協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徑 記者在青島市政務網上看到了高新區管委對此事的答復,億路發世家御園項目二期9號樓2016年8月份供熱管道、有線、綠化、雨污水等配套設施施工完畢,2016年9月份通過區消防大隊驗收,10月份完成高新區城建局質檢站竣工備案,11月初交房。業主購房時與億路發房產公司簽訂購房合同,合同約定延期交房需補償對方滯納金(目前為止,每戶需補償滯納金約四萬元左右)。億路發世家御園二期9號樓共有144戶,需補償業主滯納金共五百七十萬元左右。
因億路發房產公司籌集資金困難,億路發房產公司給業主的方案一是以滯納金頂替車位(每個車位六萬五千元左右),多退少補;二是以滯納金頂替物業費。現街道城建部門督促億路發房產公司與業主協商(已有一半的業主同意億路發房產公司給出的方案領到新房鑰匙),制定出業主滿意的補償方案。若協商不成,業主可以依據購房合同咨詢律師,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本報記者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