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馬滌明
2013年,宜昌市點軍區政府委托開發商定向開發團購房,價格遠低于市場價。點軍區政府采取按級別購房,級別越高,可選擇的購房面積越大,其中包括區委書記、區長在內級別較高的56名干部開通了兩梯兩戶、四面通風的特殊待遇。近200名不缺住房的公務員則在拿到團購房指標后,加價5萬元、10萬元不等將指標賣掉。(11月18日《新京報》) 政府的“團購房”與消費者自發抱團團購的根本區別是,后者是以批量購買為條件與開發商議價,前者則多是定向開發,政府方面通過“給政策”來降低開發成本,將房價“做低”。但開發商并不可能“白勞”,其中的“微妙”一點都不難想象。
前些年的一些政府團購房,媒體調查了解到的內幕基本是:一是政府低價供地;二是開發商讓利;三是行政事業收費甚至地方稅減免;再就是財政補貼。宜昌市點軍區的政府團購房項目,因拿地時出現競爭者“攪局”,土地成本突破預算,但政府與開發商的合同中規定“土地尾款由政府領導小組支付”,也就是財政兜底。公共財政資金為公務員團購房項目的土地價格補差,這是政府濫用權力、公務員集體私分國有資產,是一種公開的掠奪行為。如果財政兜底最終實施,嚴格地說,已經涉嫌刑事犯罪。
政府是公共權力機構,一切行為必須以公共利益為出發點。為了一個團購房項目而成立以區委書記、區長掛帥的“政府領導小組”(而非后勤性質的基建機構),成員涵蓋公安、國土、規劃、住建等部門,這是典型的公權私用,嚴重扭曲了政府的公共性。
點軍區政府“團購房”成了名副其實的“造富運動”。而這種造富,是以掠奪公共資源實現的。如此挑戰廉政和法律底線的行為,若只認定為“違規”,公眾肯定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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