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鄧海建
最近,媒體報道了云南省內部分高校助學金申請會淪為“比慘大會”、學生很無奈的新聞。隨即,云南省教育廳在官網上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成立三級組織機構,堅持民主評議和學校評定相結合原則,精準識別對象。其中,評議認定不得要求申請認定學生在公開場合陳述申請理由。(11月16日《春城晚報》) 有大學生因穿耐克鞋被一筆勾銷了助學金,然而耐克鞋是家人省吃儉用買的;西北師范大學被曝以助學金強迫學生打掃公寓;云南多所高校讓貧困生登臺演講“比窮”……近來,有關“貧困生”的話題,簡直令人拍案稱奇。
然而,貧困不是罪過,救助本屬公義。這個道理,自古而然。一則,對貧困生的道德關懷,是經濟救助的底線責任。不是說你發了幾張鈔票,就有了要求其“展覽隱私”的特權。二則,高校扶貧工作多來自財政支持,少數來自社會捐助。無論是公共責任或慈善本真,都不會以野蠻的“比慘”方式,要求貧困生PK以獲得資格。
自己的學生,究竟貧困到什么狀況,不知情、不了解,最后竟然要以“比慘”的陳述方式來認定,那么,師生之間、教育與被教育者之前,又隔閡到了什么地步?在這樣的學校里,班主任或輔導員不認識自己的學生、教授或導師不清楚班級的學情,又有什么奇怪的呢?
按理說,貧困不貧困,校方最知情。只要沉下身子訪一訪、問一問,“廉租房成唐僧肉”的鬧劇,斷不至于在高校上演。遺憾的是,校方卻懶政式地選擇了最表面、最浮夸的形式,以欣賞演出的姿勢,按下了娛樂化的表決器。往小處說,這是對扶貧工作的不盡心;往大處說,已然在與“雙一流”反方向的路上一路狂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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