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3月18日,濟南東郊102省道發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19歲女大學安某駕駛一輛凱迪拉克轎車將一名7歲男童撞飛,車上乘客張某偉下車將已經昏迷的男童抱起扔到了路邊的綠化帶中,一行人逃逸,并于次日前往齊河歐樂堡游玩。6天后,涉案人員被警方抓獲。
逃逸女司機安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致一人重傷,事發后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現場,負事故全部責任。15日上午,歷城區人民法院對安某肇事逃逸案進行了開庭審理。
庭上多個問題沒答全 法庭上,安某穿著白色上衣,神情有些黯然。整個庭審過程,安某的話都很少,公訴人多次問話,她回答得都不完全,并且聲音很小,只有幾個簡單的問題回答比較清楚。
據安某講,事情是3月18日晚上10點40分左右發生的,事發之前她并沒有喝酒,但同行的張某偉和常某臣都有飲酒,所以由她來開車。當時安某是司機,張某偉坐在副駕駛,后座坐著常某臣和張某勝和一個8歲的孩子。事發地點是一個路口,該路口沒有紅綠燈,安某駕駛的車輛速度過快,沒有看清楚有孩子跑出來,車直接撞到了孩子身上,孩子飛出去三四米遠,倒在了車輛右前方的地上。
安某稱,當她下車以后,張某偉已經將孩子抱了起來,當時她想去看看孩子,但張某偉已經將孩子抱到了馬路對面,隨后常某臣將她拉上了車,由常某臣駕車逃離了現場。一個小時左右,他們在其他地點會合。
自稱想報警但車主不讓 幾人會合后,安某詢問張某偉怎么處理,有沒有報警,張某偉表示沒有。“我想過報警,但他不讓我報警,不讓我告訴任何人這件事情。”安某稱,她與張某偉是在網上認識的,公訴人多次詢問她和張某偉是什么關系,為什么要聽從張某偉的話不報警,安某卻始終選擇沉默。“我也不敢報警,不知道怎么辦了。”她不斷重復這句話。
“你自己有電話嗎?你自己有能力采取報警措施嗎?你想報警,但為什么沒有報警?”公訴人一個個問題拋向安某,安某承認自己有能力報警。“他們不讓我報警,第二天我們就去歐樂堡游玩,之后又離開了濟南。張某偉告訴我,如果第二天警察找不到我們,就徹底找不到了,也不讓我跟任何人說。”安某小聲說。
肇事女司機安某接受審判
其回答激怒男童家屬 法庭上,公訴人宣讀了張某偉的證言:3月18日張某偉和安某從河南到濟南來玩。晚上張某偉、安某、張某勝以及常某臣坐著張某偉的黑色凱迪拉克去一個火鍋店吃飯,吃完飯就去唱歌,唱完歌準備回賓館。當時是安某開車,張某偉坐在副駕駛,其余幾人坐在后面。事發當時不知道怎么了,安某突然一個急剎車。張某偉問安某怎么了,安某說撞了個小孩。
下車后張某偉抱起孩子去了馬路對面,張某勝和常某臣過來查看,張某偉讓他們離開。孩子的奶奶說回家叫人往南走了,張某偉就將孩子放在綠化帶一邊,接著張某偉往北走了。
第二天幾人去了歐樂堡游玩,下午張某勝和常某臣離開,張某偉開車拉著安某去了商丘。倆人一直住在商丘,23日交警聯系上張某偉,倆人返回濟南。
隨后公訴人又宣讀了張某勝、常某臣的證言,安某都沒有異議。但宣讀被害人奶奶的證言時,安某卻表示,在事發現場并沒有看到這名老人,這引起了被害人家屬的強烈不滿,他們言辭激烈地反駁了安某。在法官維持秩序后,法庭再次回歸平靜,但很快被撞孩子的母親忍不住痛哭起來。
辯護律師:她是初犯,嚇得不能控制自己 庭審中,辯護人對安某交通肇事沒有意見,但是有量刑情節,希望法庭考慮。辯護人稱,安某主動投案,如實交代自己的罪行,應當按自首處理。辯護律師稱,被告人沒有任何違法犯罪記錄,并且之前被告一貫遵守交通規則,沒有發生過事故,此次事故的發生純屬意外。
辯護律師認為,被告人安某也是受害者。他認為,張某偉的指使是本案逃逸發生的主要原因。張某偉作為車主,下車查看孩子,并指使安某逃逸,當時安某已經嚇得說不出話了,她已經不能控制自己,只能聽從張某偉的擺布。安某屬于被動逃逸,張某偉應該負逃逸的主要責任。律師還表示:被告人有悔罪表現,案發后,被告人能夠實事求是交代自己的罪行,積極配合調查,有改過自新的態度。被告人愿意竭盡所能進行賠償,其家屬已經支付給被害人家屬一部分賠償款,按照相關規定,可以減輕對被告的處罰。
該辯護律師建議法庭適用緩刑。
原告律師:若無力賠償,刑期應在3年到7年 原告律師認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結合本案情況來看,被告負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并造成原告重傷二級傷情。目前被害人還在治療康復,經原告計算各項損失近百萬元。如果被告無力賠償,那么刑期應當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原告律師表示,積極賠償是取得被害人家庭諒解的關鍵因素。如果被告人有賠償能力而拒不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在刑事上可以增加基準刑的10%-30%。
小家研的家屬進入法院
手術已花30萬,涉事幾家才賠六萬!被撞男童飽受后遺癥折磨,后續治療費用困難
15日上午,記者來到歷城人民法院門口,清晨明媚的陽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很舒服,但被撞男童父母的臉上卻滿是陰霾,他們受重傷的兒子還飽受車禍后遺癥的折磨,并且高額的醫藥費壓得這個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喘不過氣了。
“孩子之前性格活潑開朗,現在變得沉默寡言,問什么就說什么,不問就不說,這件事情對他腦子影響挺大的。”被撞男童楊家研的父親楊先生一說起自己的兒子就有些哽咽。他告訴記者,“被告之前給過幾萬塊錢賠償,但對孩子的醫藥費來說,簡直是杯水車薪。”
“孩子傷情已經達到重傷二級了,前期花了20多萬,加上這次做手術一共要30萬,這幾家就一開始給了六萬塊錢,之后再也沒給過錢。在醫院動手術的時候聯系過,但是對方說沒錢。”楊先生告訴記者,為了給孩子看病,現在已經欠了十萬多元的債了,“這個月要做手術的十萬塊錢好不容易才湊起來,以后每次做手術之前都得提前湊錢,真不知道該怎么辦了。”
“現在也不知道孩子還要做幾次手術,只能看他的恢復程度了。到現在為止,之前做的手術恢復得都挺好的。”說到這里,楊先生的臉上終于有了一絲笑意,楊先生表示,小家研能開口說話了,現在家里人堅持每天對孩子進行訓練,重新練習走路、看書。
“撞出去最少七八米,可庭審的時候安某說撞出去三四米,她現在就想從輕處理。”楊先生告訴記者,“主要還是看她的誠意,如果態度不好沒誠意,我們不同意輕判;她如果能積極賠償,我們也就能趕緊給孩子治療,畢竟現在這才是最主要的事情。”